2011年01月30日 聯合報
余豈/教(嘉義市)
余豈/教(嘉義市)
這麼驚悚的醜聞,甚至違反辦案常理,其另一重要面相,是死刑的正當性。
在人權理念發展過程裡,生命權和言論自由放到同一個天平上考量,如果容忍國家機制,以法律為名去執行對於生命權的侵犯,在生命教育的道理上,要排在哪個位階?
迄今,死刑的支持者在台灣庶民中仍占大多數,然而,江國慶枉送性命,自詡「人權國家」的台灣,能激起對於死刑的論辯嗎?
回歸江國慶案,筆者不主張「以命賠命」,但對於受害者家屬精神上或財產上的賠償,是最根本的正義。
空軍近來一連串負面新聞何其敏感,政府切莫「輿論質疑到哪裡就辦到哪裡」。軍隊頻頻出問題固可痛心,如果再企圖掩飾包庇,將無法取信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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