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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13日 星期一

12/18 (六) 當黨國發展遇上公民權利-- 中國民主人權之路座談會,歡迎報名!

日期:2010年12月18日 星期六
時間:14:00~17:00
地點:台灣科技大學國際大樓IR 101會議廳(台北市基隆路四段43號)

 

主辦:台北律師公會、雷震民主人權公益信託基金、香港中國維權律師觀注組
協辦:台灣人權促進會、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對象:本活動免費開放一般民眾報名參加,
公務人員可申請學習時數證明。
台北律師公會會員可申請進修時數認證。


主持:顧立雄律師(公益信託雷震民主人權基金諮詢委員會召集人)
與談:孔傑榮教授(紐約大學法學院亞美法研究所共同主任)
徐斯儉教授(中央研究院政治學研究所籌備處助研究員)
中國維權律師代表
香港民主運動人士代表


中國經濟在全球崛起的同時,也面臨國際上對其政治公民的期待。 對於外部要求政治改革保障人權的呼籲,卻始終被中國官方認為是散播西方價值、推銷西式民主,悍然堅持其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路線。

長期推動人權保護伸張的中國維權律師們與香港民主派人士將共同分享他們親身體驗和切身觀察。當台灣與中國之間的經貿交流互動越來越頻繁,台灣該如何面對此崛起鄰國?台灣公民社會能夠扮演什麼角色。請和我們一直來探討。

12/18中國民主人權之路座談會

請直接點此線上報名或電洽以下秘書處:
  • 台灣人權促進會 02-2596-9525
  •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02-2523-1178

2010年10月14日 星期四

人道第一 搶救劉曉波◎孔傑榮

2010-10-14 中國時報
【孔傑榮/紐約大學法學院亞美法研究所共同主任】

衡量劉曉波在上周五獲得諾貝爾和平獎所產生的影響,除獲獎者本人外,至少有六個群體應納入考量。一是通過扼殺異見維護統治的中國共產黨領導人;二是夾在黨的政策與法治要求中間,左右為難的法律菁英;三是目前以劉為重要象徵的一群異議人士及「維權人士」;四是人數甚眾,也更加多元化的一批努力想要調和中國傳統、「西方化」、民族主義和普世價值的知識分子;五則是在此之前對劉一無所知的普羅大眾,他們對劉與他人共同起草的民主宣言《零八憲章》也聞所未聞,儘管該憲章迄今已有約一萬人簽署;最後則是國際社會,因劉曉波獲獎再度燃起對中國政治體制性質的關注。


中共領導人,即便自三年前召開的共產黨第十七次代表大會起,就以日愈嚴苛的鎮壓式手法統治這個國家,但對於諾貝爾這個軍火製造者最近一次拋出的重磅炸彈,也無法置若罔聞。他們旋即做出了極為糟糕的回應。領導人依舊「失聲」,外交部卻宣稱,諾貝爾委員會的決定,是對該獎項宗旨的「褻瀆」。與此同時,警方也將一切國內的慶祝活動扼殺在襁褓之中。劉曉波的妻子劉霞,僅僅見了獄中的丈夫短暫一面,就被軟禁起來。公開的支持者們,不是被拘禁,就是遭到毆打或威脅。即便是國務院總理溫家寶,雖近幾周頻頻示意贊成普世價值與政治改革,以致引發人們各種猜測,但被問及對獲獎事宜看法時,卻選擇保持沈默。

然而,政治局委員何其聰明,他們知道以保持沉默和鎮壓的手段,無法化解眼下的挑戰。不可否認,當一九八九年達賴喇嘛獲得諾貝爾和平獎,以及另外一些雖不那麼有名,卻同樣重要的獎項頒布之際─如異議人士胡佳獲得歐洲議會頒發的薩哈羅夫獎,以及盲人「赤腳律師」陳光誠獲得菲律賓的麥格賽賽獎─這一招曾非常奏效,幫助中共平安渡過由此引發的風波。但眼下的情況,卻頗有愈演愈烈之勢。

當然,劉獲獎帶來的影響在許多方面還不甚明朗。劉曉波不太可能立即獲釋。畢竟,胡佳也還身陷囹圄,而陳光誠,即便在服刑期滿後,也仍然被軟禁在家。但是,鑑於二○一二年將產生新一屆政治局常委,劉的獲獎,或許會引發對此間席位角逐的關注,甚至於產生影響。許多坐臥不寧的中共幹部,在未來領導人的選擇上,會傾向於那些能夠積極應對來自國內外人權壓力的人選。

誠然,中國迅速成長起來的法律菁英群體中,有許多人都會樂於見到這樣的改變。自黨的十七次代表大會以來,中共發步的法律政策頻頻倒退,其任命的高層法律官員,雖政治性強,專業方面卻不合格。這一系列問題,都對中國數十萬的法官、檢察官、律師、行政官員以及法學教授的日常工作產生了影響;儘管他們中多數都是中共黨員,卻也在不斷與這種現象搏鬥。劉的獲獎,喚起他們對普世價值的記憶─這個中國自七九年起的法律改革所一貫秉承的價值觀;同時也讓他們想起了,中共一意孤行,對其自身引入的準則陽奉陰違,其不斷加劇的態勢,已經遭受到外界的抵制。原本,在比較保守倒退的中共組織,和比較自由化的法律菁英之間,「紅」與「專」的緊張關係就醞釀已久,蓄勢待發,劉此番獲獎,無疑更熱化了這一衝突。

一個更明顯的群體,則是在這個國家中,受到四面楚歌的異議人士及「維權人士」,以及勇於為這些人辯護的律師,劉獲獎的消息對他們來說如同注入一劑強心針。這些言論自由和法治的支持者,一直以來孤軍奮戰,非常渴望得到國際社會對於他們所做出犧牲的認同,哪怕這種認同令他們遭受到更慘重的鎮壓。

與異議人士和「維權人士」不同,大部分中國知識分子選擇避免正面衝突。他們對於這個國家的國情、目標和政策,有著各自不同的理解。不過,不論他們給改革開出怎樣的「處方」,他們都相信,為了避免引起中共的鎮壓,這只能是一個耐心的、長期不懈努力的過程。他們中的一些人,不願因此喪失中國社會經濟進步帶給其的可觀利益。其他人,則當然是害怕需要他們以身殉道。不過,劉的獲獎,對他們正在進行的關於中國傳統、當前面臨的窘境,和未來方向的爭論,無疑是火上澆油。

由於黨政對媒體和網路的控制,中國好幾億人此前對劉曉波和《零八憲章》聞所未聞,因此要衡量該獎項帶給他們的影響,就比較困難。拜這一周來大規模的封鎖消息運動所賜,他們中大多數人恐怕仍然對劉曉波獲獎一無所知。此外,中國政府似乎擺出想要「借力使力」的架勢,在盡可能地強加其單方面解釋之後,逐步開放了消息。然而,此番獲獎已被稱作是一種「侮辱」,是帝國主義的最新陰謀,通過否定中國的價值體系和豐功偉業,來羞辱中國人民。

該獎項對外界的影響,無疑是最顯而易見的。所有民主國家的政治領袖以及民意,絕大多數都為這一選擇歡欣鼓舞。甚至是致力於台灣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之間達成歷史性和解的總統馬英九,也建議立即釋放劉。國際社會達成鮮明共識,一致支持諾貝爾委員會主席所表述的原則:「當其他人無法站出來維護自己的時候,我們有責任為他們發聲」。

繼一九八九年六月四日天安門慘案後,這是中國領導人做出的最有違人道之舉。

(作者孔傑榮Jerome A. Cohen, 紐約大學法學院亞美法研究所共同主任,紐約外交關係協會兼任資深研究員。作者義務擔任劉曉波之妻劉霞的法律顧問小組「現在自由」(Freedom Now)之成員。英文原文請參www.usasialaw.org。亞美法研究所研究員韓羽譯。)



2010年5月18日 星期二

香江風情-大陸冤案 竟靠「死人復活」昭雪

香江風情-大陸冤案 竟靠「死人復活」昭雪
2010-05-16 中國時報
【鄭漢良】

 近一個多月,大陸發生六宗刀客闖進幼兒園或學校濫殺無辜事件,溫家寶總理呼籲要注意解決深層次問題,包括社會矛盾。人民大學政治系教授張鳴日前接受香港記者訪問時說,這恐怕是社會積怨太深,而又是有怨無處訴,對司法絕望,上訪路被截,沒有出口,社會底層累積巨大能量所致。

 人民為何對司法絕望呢?不妨看看最近一宗例子:居住在河南商丘柘城縣老王集鄉趙樓村的趙作海,一九九九年因被懷疑謀殺村民趙振晌而被逮捕,後被判死刑,最終改為無期徒刑。但死了的趙振晌原來沒死,上個月突然回鄉,聲稱自己當年因為用刀砍了趙作海,怕惹下了人命官司,於是逃亡外地,在生病後才不得不返鄉。

 被人砍了一刀還被冤枉殺人的趙作海終於沉冤得雪,但已渡過十一年鐵窗生涯。河南高級人民法院猶在辯稱,說趙作海被警方逮捕後的一個多月內做了九次有罪供述。當地的警察在拘禁期間如何「招呼」趙作海,大家心中有數,但這些警察也委實太過窩囊,居然還讓「死人」活著回來。

 「死人」回家從而拆穿屈打成招的冤案,在湖北京山縣也發生過一次;被屈的人居然還是京山縣公安局原馬店派出所治安巡邏員佘祥林。佘的妻子張在玉在一九九九年一月失蹤,當局後來在附近水塘發現一具女屍,與張在玉特徵相符,經調查後認為丈夫佘祥林涉案,佘祥林在拘禁期間承認殺妻,並詳細交代殺人經過,佘後來被判有期徒刑十五年。

 出人意表,已死的張在玉在二○○五年三月居然回家。原來張在玉性情有點浪漫又有點古怪,當年不知何故離家出走,流浪到了山東棗莊市嶧城區,獲得當地姓范的一家人收留,之後更下嫁范家,還有一個十歲的兒子;這次回來湖北只是向佘家交代經過,詎料揭破了一宗冤案。

 最悲慘的,還是在審訊期間,佘家上下為了洗清不白之冤,佘的母親因四處張貼尋媳啟事和上訪而被抓走,在京山縣公安局看守所被關了九個半月,出來時已是耳聾眼瞎,不能行走,三個月後去世,時年才五十四歲。佘的哥哥因為弟弟上訪而被拘一個多月。而佘祥林的女兒則在十五歲時輟學,到深圳打工。此前,她的學習成績一直很好,雖然家裡窮,但鎮裡免了她的學雜費。後來,因為她成了殺人犯的女兒,學雜費不能再免。

 比起湖南麻陽縣高村鎮馬蘭村的農民滕興善,佘祥林和趙作海還算走運了。一九八七年當地的錦江河邊發現了一條人腿和被肢解的六塊女性屍塊,當局懷疑死者是貴州女子石小榮。十個月後,賣肉的滕興善在自己的肉店被警方帶走,後被湖南省懷化地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死刑。判決書對案情還有活龍活現的描繪:「被告人滕興善和與其有曖昧關係的貴州女青年石小榮在其家姦宿後,發現丟失現金,懷疑遭石盜走,便追趕石至馬蘭洲上,將石抓住,石呼救掙扎,被告人將石活活捂死。爾後用刀和小斧頭等工具將石的屍體肢解成六塊,分別拋入錦江河中滅跡。」

 一九八九年一月,滕興善被押赴刑場槍決,事件本應蓋棺定論。但石小榮在一九九三年年中突然返回貴州老家,聲稱她在一九八七年被人口販子從麻陽拐賣給山東潭縣農民趙潔友為妻。當石小榮獲悉麻陽的滕興善因為她之死而遭到槍決時,她整個人幾乎崩潰,並輾轉向滕的家人表示,自己非但不認識滕興善,更談不上與他有曖昧關係。可惜滕興善等不到真相大白的一天。

 世界各地都有冤案發生,包括司法制度健全的美國和英國,這些國家或因種族偏見,或因政治因素,製造了一些轟動國際的冤案,例如英國檢方在七十年代誣告十多名北愛人民與一宗造成四名英國警察喪生的酒吧爆炸案有關,最後統統上訴得直,只是有人老死在獄中。又例如美國新澤西州一名新的黑人拳手卡特在一九六六年被冤枉參與一宗酒吧屠殺案,十九年後終於上訴得直,但他的拳王夢只能來生實現了。

 但大概只有在中國,只有當死人復活,冤情才會大白。這很難不令人懷疑,大陸的監牢中還有多少個趙作海和佘祥林,又有多少人像滕興善含冤而死。

2010年4月16日 星期五

孔傑榮專欄-尊孔 就該尊重胡佳人權

2010-04-15 中國時報
孔傑榮/紐約大學法學院亞美法研究所共同主任,紐約外交關係協會兼任資深研究員

敢於批評政府的中國大陸人權運動人士胡佳,近日在獄中申請保外就醫。這為中國大陸領導人開始修復其刑事司法制度提供了一個絕佳良機,補強中國在提升國家「軟實力」活動中最薄弱的環節。

除了非凡的經濟成就和不斷擴張的軍事實力外,中國政府還希望全世界讚賞「崛起中的中國」的文明素質。然而,就算政府在海外設立再多傳授語言和文化的孔子學院,除非其停止監禁持不同政見者,並用更人道的方式對待在押的異議人士,否則中華人民共和國不會贏得國際對其政治和社會進步的尊敬。

實際上,孔子本人就曾教導政府官員在統治和處罰人民時,常懷仁恕之心。既然最近開始復興這位聖人的地位,中國共產黨領導人就應好好聽從他的建議。儘管還有許許多多被禁錮的中國作家在獄中患病、缺乏治療,當局若允許三十六歲的歐洲「薩哈羅夫思想自由獎」得主胡佳保外就醫,將會是一個好的開端。

警察在二○○七年十二月拘禁胡佳,宣稱他以非暴力方式提倡環境改革、愛滋病患權益和政治、公民權利,已構成「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當時警察就已經知道他患有肝硬化。事實上,二○○六年胡佳曾被警察逮捕「失蹤」四十一天,他在獲釋不久後就被診斷出肝硬化。在那段官方從未承認的關押期間,警察拒絕接受同是維權人士的胡佳妻子曾金燕為治療胡佳B型肝炎送去的藥。隨後他的健康狀況明顯惡化。

二○○七年警方正式以刑事訴訟程序拘留胡佳,二○○八年四月他被定罪,判刑三年六個月。監獄最初讓他吃肝病的藥,但是當他產生抗藥性時(在這種病很常見),監獄違反了中國相關人權條約義務,未提供任何有效的替代治療。因此,過去十五個月期間,胡佳的健康急速走下坡。

最後,二○一○年三月三十日,戴著腳鐐手銬的胡佳,在北京市監獄管理局中心醫院接受測試,以確定他肝臟上的不明物體是否為肝癌。四月七日胡佳住院時,妻子和律師再次為他申請保外就醫。他們去年的申請被監獄駁回。四月十二日,監獄電話通知他的家屬,說胡佳已被送回監獄,還說他沒有得癌症,不能申請保外就醫。但當局拒絕提供任何檢驗書面報告,給檢驗的正確性和獨立性留下許多疑問。

顯然,當局不會給胡佳獨立的專家檢驗,無異是剝奪他在國際標準要求下與非犯人同等地接受醫療的權利。

無論胡佳是否罹患癌症,依據中國法的規定,他早就可以獲得保外就醫。而且根據國際標準,他也有權在獄中得到適當的醫療照顧,查閱準確的醫療記錄。

如果他被迫在監獄待到二○一一年六月二十六日服刑期滿,在缺乏專家醫療和適當飲食照料的情形下,無藥可醫的肝硬化可能會讓他永遠失去自理能力,或許就連繼續寫以前的維權博客(部落格)都很困難。這難道是共產黨的策略?

其他繫獄維權人士的待遇也存在相同的問題。例如盲人「赤腳律師」陳光誠,即將服滿三年四個月的刑期。陳在監禁中長期腹瀉,身體十分虛弱,當局拒絕給他妥善的治療,是否計畫要讓他出獄後無法繼續活動?

中國的政法官員一直嘗試以各種方法鎮壓維權律師和異見人士。在許多案例中,不常受到媒體關注的騷擾,包括威脅、非法軟禁、剝奪工作、反覆短期拘留和毆打等,都證實為有效的手段。但是,即使在長期囚禁或行政拘留「勞動教養」的折磨後,有些活動人士仍未放棄,不斷設法改革政治、法律制度。

例如提倡改革的傑出學者許志勇,被警察關押一個月,之後以「取保候審」限制人身自由一年,目前還很難說他是否會因此屈服。而即使是三年的牢獄之災,也未能嚇阻可敬的上海律師鄭恩寵(已失去律師資格),他出獄後不斷試圖擺脫當局的非法軟禁。同樣失去律師資格的高智晟,近日在失蹤一年多後突然露面,他所遭遇的嚴厲酷刑和長期屈辱、非人道的拘禁,是否會讓他保持緘默,現在預測還太早;據見過高智晟的人說,他的精神大體上未受影響。

因此,儘管孔子強調「加嚴暴則樹怨」,在不計代價、一心求「穩」的領導人眼裡,摧毀「頑固」維權人士身體健康的「解決方案」或許相當誘人。

這是不是一個過於憤世嫉俗的揣測?但願如此。當然,這種殘酷的做法,不但違反國際法,也與孔子的人道主義以及國家所追求的真正「軟實力」背道而馳。

(孔傑榮 Jerome A. Cohen,紐約大學法學院亞美法研究所共同主任,紐約外交關係協會兼任資深研究員。紐約大學法學院亞美法研究所研究員陳玉潔譯。英文原文請參 www.usasialaw.org。)

2010年2月21日 星期日

人權衝擊美中關係◎孔傑榮

 美國總統歐巴馬即將會見達賴喇嘛、與國務卿希拉蕊.柯林頓最近公開譴責中國政府的網路言論審查,使原已苦惱的中美關係增添複雜性,並再次引發美國對華政策中有關人權議題應扮演角色之辯論。

 上周,在中國法領域備受尊敬的美國專家陸思禮(Stanley Lubman)在華爾街日報發表評論,幫助我們看清楚問題。陸思禮批評說,希拉蕊.柯林頓對於網路言論審查的譴責,造成中美關係不必要的傷害,因為這種外國批評不大可能促使中國改變政策。他寫道,「如果歐巴馬政府能夠停止抨擊那些外國人無法改變的中國政策,中美關係就會少很多麻煩。」

 陸思禮提到:「有一些中國人明確期待能強化民主價值」,以及「價值觀競爭所造成的混亂是當前中國社會的特徵」。然而因中共領導人堅決反對民主政治和「任何多元化的趨勢」,他建議「歐巴馬政府應避免那些會被北京歸類為意識形態戰爭的批評」。

 取而代之的,他督促歐巴馬政府應聚焦在實際上將因外國政府施壓與影響而變化的中國政策。他樂意支持「強化中國法治的寧靜改革」,比如提高政府透明度、強化人民權利意識和法律援助的觀念。對於經常中斷的中美官方關於人權和法治的對話,他也表示應重新啟動。

 當然,上述活動都是很好的。幾十年來,許多外國政府、非政府組織和大學一直與中國合作推動法治改革。正如台灣和南韓的經驗證明,這些工作為長遠的重大發展奠定基礎,同時也鼓舞了人民對法治的渴望和制度的進步。

 陸思禮承認這些是「微薄的努力」。但是他寫道,對共產黨的改革態度而言,「任何更激烈的手段也無法對之形成溫和與長期的影響」。

 我卻認為陸思禮對外國抗議的好處分析太過狹隘,且也未能傳述中國面對外國政府和人權支持者日復一日的挑戰。儘管中國加入WTO後,使美國曾經用來營救遭中國政府監禁的政治異議分子以及枉法裁判人士的手段被剝奪;但是外國政府與民間機構公開、私下抗議中國不公不義的案件,依舊非常重要。

 首先,這些抗議在一些具體案例中仍然發揮作用。比如,律師暨異議分子高智晟的「神秘失蹤」所引發的強烈抗議,迫使難堪的中國政府提出一系列關於其下落的荒唐藉口,也可望抑制中國政府從事類似無法無天的行為。再如,澳籍華裔商人胡士泰(Stern Hu)和他在力拓 (Rio Tinto)公司的幾位中國同事,因涉嫌間諜罪被羈押後造成輿論大嘩,也導致最初認定涉嫌的罪名終獲減輕。

 即使中國政府日漸強大,官方和非官方的國外抗議影響力可能不如以往,但是至少還能發揮以下三方面的作用。

 第一,中國政府雖然努力進行網路言論審查機制,但是這些外國聲音仍能為中國所有希望自由和正當法律程序的人鼓舞士氣,正如身處重圍中的維權律師和人權鬥士所強調的一般。

 再者,除了北京奧運會、中國政府建立的海外孔子學院、以及震撼人心的經濟成就之外,這些聲音有助於提供更全面性的中國圖像給全世界。只要外國不斷抗議中國政府有關壓迫政治異議分子、宗教人士和辯護律師的行為,中國對「軟實力」,亦即在軍事和經濟實力之外的國際影響力之追求就無法實現。

 最後若能本著謙虛的態度,公開的再次肯定任何政府都應該賦予本國與外國人民基本人格尊嚴,這會喚起美國在內的所有國家注意我們向中國倡導之工作的重要性。

 所以,當美國、歐盟拒絕對中國民主知識分子領袖之一劉曉波最近被判處十一年有期徒刑的酷刑事件保持沉默時,我感到很高興。劉的罪名是「煽動顛覆政權」,因為其參與起草《○八憲章》,該憲章嚮往的自由吸引了約一萬名勇敢的連署者。外界的抗議不能給劉曉波帶來自由,且當然會被中共政治局視為「意識形態戰爭」;但是把這種政治迫害歸類為對國際人權標準的踐踏,利遠大於弊。所有擔心中美關係惡化的人,均應敦促中國政府停止這種迫害。

 (2010-02-18 中國時報 孔傑榮Jerome A. Cohen,紐約大學法學院亞美法研究所共同主任,紐約外交關係協會兼任資深研究員。紐約大學法學院亞美法研究所譯。英文原文請參www.usasialaw.org)

2010年2月3日 星期三

孔傑榮專欄-輿論與中國大陸司法 ◎孔傑榮、鐘晴川

法院、媒體和輿論的互動關係千頭萬緒,自由國家無不如此。網際網路使得這些關係加倍複雜。即使是中國大陸,儘管政府有著嚴格控制,也無法避免這些問題。去年夏天名噪一時的鄧玉嬌案就是最好的例子。

在鄧玉嬌刺死一名政府官員後,她的審判轟動全國;幾個月後,這位年輕的昔日名人隱姓埋名,離鄉背井。當時,她慘遭不幸,成為民眾瘋狂支持的抗暴女英雄;此刻,她卻希望被人忘記。

然而,對中國大陸的法律改革而言,現在遺忘這個故事還太早。最近經媒體披露的一些案件細節,使人們可以看清楚中國司法過程。

二○○九年五月十日晚上,在湖北省巴東縣某賓館的按摩廊,兩名官員與女服務員鄧玉嬌發生衝突。鄧玉嬌用水果刀刺退兩人,其中一人死亡。

此案起初貌不驚人,只是一般的地方性悲劇。不出幾天,它卻迅速演變為全國性事件。原因在於網路開始傳言,說兩個官員要求鄧玉嬌提供「特殊服務」,不但掏出一疊錢朝鄧玉嬌臉部猛搧,還將她按倒在沙發上。當地電視台播出了鄧玉嬌哭喊被打的畫面,激起了民眾的強烈憤慨。等到鄧玉嬌那深諳輿論之道的北京律師向媒體哭訴討公道時,大多數中國網民似乎已經確信她的行為屬於自衛,不應被起訴。

為防止媒體推波助瀾的醜聞激發群眾的抗議,政府當局切斷了進出巴東縣的水路交通,還檢查當地旅店,防止外地記者進駐。湖北省高官接管了所有的通訊傳播管道。在官方壓力下,鄧玉嬌母親解聘了那位作風大膽、懂得利用媒體的北京律師。此時,鄧玉嬌案已演變為大權在握的共產黨中央政法委日後所稱的「泛政治事件」。

對官員惡行的民憤仍然沸騰,當局早已打消任何以故意殺人罪起訴鄧玉嬌的念頭。然而這個案件畢竟涉及政府官員的性命,若要以正當防衛為由判鄧玉嬌無罪,共產黨領導顯然無法接受,更何況勸說死者家屬撤回民事索賠已經是困難重重。同情烈女守節的傳統觀念必須被捍衛,但殺死官員同樣必須被譴責。

有鑑於此,共產黨迅速達成一個典型的中國司法妥協。法院最後判決,鄧玉嬌防衛過當,構成故意傷害罪致死,但免除刑罰,甚至連判緩刑也沒有。對此寬大判決,法院解釋有三個減免情節。一是鄧玉嬌「主動」投案自首,二是受害人過錯在先,鄧玉嬌受到刺激才反擊,三是醫學鑑定認定鄧玉嬌患有精神疾病。

大部分網民讚揚這個判決是「民意」的勝利。然而,去年十二月底,廣州的改革派報紙《南方都市報》刊登了一篇詳盡的調查報告,嚴重質疑輿論是否被誤導,進而扭曲了案件結果。難道受害人不是僅僅要求「洗澡」而非提供性服務?難道沙發不是單人座,所以鄧玉嬌不可能被「按倒」?難道法院所指的那些減免情節足以還她自由之身?她使用致命武力為何可以不受任何懲罰?

被問及上述的疑慮時,一名當地法官據說向記者坦白,這個案件是由高層作出決定,只不過是藉由法院「念出來」而已。這番話並不令人意外,這不僅再次說明中國大陸的法官在特殊案件上缺乏獨立性,也顯示至少在某些程度上,黨的領導層會根據他們對輿論的判斷來下達指令。

但是,在知名的審判案件中,這些因素通常是對被告不利的。比如最近的英國公民謝赫(Akmal Shaikh)走私海洛因案和著名的楊佳屠警案,被告的精神明顯有缺陷。儘管有人呼籲對他們進行詳細的精神鑑定─如同鄧玉嬌獲得的精神鑑定一樣,但這些聲音都被要求處決的大眾意見徹底淹沒。在另一個著名的案件中,瀋陽的黑幫頭目劉湧,同樣在公眾要求中被處決,儘管他在審判中辯稱,法院定罪的基礎是他被刑求而來的自白。

相反地,在鄧玉嬌案中,洶湧的輿情迫使強調「穩定」至上的領導階層不得不鬆手釋放被告。這顯示共產黨在扮演「社會安全閥」的角色上,同樣必須回應公眾要求從寬處理的壓力。

對大眾訴求正義的臨時性政治反應,是個風險重重的遊戲,而且明顯與法治精神相左。民主國家在刑事案件中,調和公眾意見和法治原則的方式,是藉由在獨立的司法程式中安排陪審團以及其他公民參與形式,例如日本最近採取的陪審制。中國大陸的法院長期以來有「人民陪審員」制度,最近還有些開始諮詢非正式「陪審團」的實驗,但對這些制度的限制妨礙公眾信任中國的刑事司法。此外,對媒體和網路的操縱,不論是來自政府還是辯方,使得何謂真實的民意,經常在一開始就撲朔迷離。(孔傑榮 Jerome A. Cohen,紐約大學法學院亞美法研究所共同主任,紐約外交關係協會兼任資深研究員。鐘晴川,紐約大學法學院亞美法研究所研究員。鐘晴川譯。英文原文請參www.usasialaw.org

2010-02-04中國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