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11日 星期二

公視中晝新聞:法院評鑑法官 司改團體抨擊恐龍法

2011年01月11日 公視中晝新聞 
記者蔡慧玲、劉漢麟/台北報導 



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峰正律師:「五年一次是司法院自己評鑑,它還說它不要公佈評鑑結果,那要做這個幹麻?」(點圖可見影音新聞)
 

日前爭議20年「法官法」終於在立院初審通過,不過法案中,法官的評鑑制度,以及退場機制,並未引進外部的監督,而是由法院自己評鑑,今天司改團體出面痛批,這樣初審通過的版本,根本是恐龍法官法,不僅不符合民間期待,更是讓司法改革大倒退。
 
1/11司法節,十多個民間團體出面喊出對司法改革的六大訴求,表達對於「法官法」現行立法版本的不滿,尤其在法官評鑑制度,竟然是五年一次評核,並非每年定期全體評鑑,也沒有引進外部的監督機制,質疑最後恐怕形成官官相護的評鑑。
 

民間團體也批評,在初審條文中,還禁止司法案件當事人投訴承審案件的法官,形同犧牲司法受害者喊冤的權利,另外在法官進場制度,仍舊以考試方式選擇法官,可能會產出與社會脫節的恐龍法官。

司法院才在1/10,宣布成立司改策進會,但對於「法官法」改革的重點,民間團體卻認為不符合社會期待,要求政府正視這個問題,別讓司法改革越走越倒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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