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11日 星期二

新頭殼:法官法1讀 民間批恐龍法官淘汰無門

2011年01月11日 新頭殼newtalk 
記者王鼎鈞/台北報導 
我們不要恐龍法官法記者會司改團體對於一讀通過的法官法有諸多不滿,他們在司法節提出六大訴求。(記者王鼎鈞/攝影)。
 

延宕超過20年,社會所共同期待的「法官法」在司法節前夕於立法院完成一讀,但民間團體顯然對於內容有諸多不滿,「法官檢察官評鑑法推動聯盟」今(11)日提出六大訴求,要求法官評鑑必須每年一次、評鑑結果要公開、要成立公正獨立的評鑑基金會、讓司法受害人可檢舉壞法官、終結法官考試、拒養恐龍法官一輩子。 
 
司改會執行長林峰正和中研院社會學研究所研究員瞿海源,邀集了眾多民間社團在立院發出對於司法改革不滿的怒吼,出席的團體包括:律師公會全聯會、人本教育基金會、勵馨基金會、勞陣、台灣婦女全聯會、婦女救援基金會、殘盟、天主教越南外配辦公室、台灣人權促進會、廢死聯盟、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青平台等代表。
檢視法官法一讀通過的條文,林峰正指出,司法院雖接納民間要求定期評鑑全體法官的建議,但卻只同意5年進行1次,且非由有外部評鑑委員的法官評鑑委員會負責,而是由司法院自行安排,其評鑑結果也不肯公開。司改團體要求,評鑑應該每年1次,全體法官都應受評,並且公開評鑑結果。

針對評鑑的公正獨立性,林峰正說,「法官法」賦與司法院長、法務部及律師全聯會自行推派的權力;執政黨還另就評鑑委員中6位學者及社會公正人士的產生方式,作成由立法院、監察院及司法院各推派2人的決定。司改團體訴求,法官、檢察官及律師等專業社群的評鑑代表,應由該社群自行票選產生。

林峰正批評,國民黨居然在一讀時,還把案件當事人申訴的權利拿掉;司改團體要求,受害人應該有檢舉壞法官的權利。他認為,應該終結法官考試,因為考試考不出適合擔任法官的人。他強調,以上這些民間訴求,如果都辦不到,為何要同意法官的退休金和專業加給可以比一般公務員多。

對於評鑑委員的組成,瞿海源表示,立院本就是政治操作的地方,司法院長也是由總統提名交由立院同意而任命,法管評鑑委員卻是由立法院、監察院及司法院各推派兩人,這不是民主。
法官的能力也因此受到質疑,律師全聯會司法革新委員會主委黃旭田表示,有些法官過於年輕、缺乏歷練,很認真卻能力不足。勞陣秘書長孫友聯嘲諷,一讀通過的「法官法」是司法和立法聯手「霸凌」司法人權,他批評,有些法官聽不懂弱勢者的語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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