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保障人民權益的最後防線,法官的人品和專業對人民更是重要。你覺得,以下那種方式較能留住好法官、淘汰不適任法官?
- 沒有任何單位定期評鑑全部法官,僅由司法院接受民眾檢舉個別法官並進行調查。
- 由司法院自己定期評鑑全部法官,並可接受民眾檢舉個別法官。
- 由獨立的機構定期評鑑全部法官,並可接受民眾檢舉個別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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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動時間:2011年1月17日(週一)~2011年1月20日(週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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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關心《法官法》立法進程的朋友們:
司法院自己提出的版本是:只讓民眾檢舉個別法官就好,他們不要定期評鑑全部的法官。
立法院一讀通過的是:由「司法院自己」去評鑑「自己」的法官,評鑑的結果是不公開;同時加上人民可以檢舉有問題的法官。
然而,民間最初的提案則是:由「獨立的機構」來定期評鑑全部的法官,加上人民可以檢舉有問題的法官。
你看出這三點的不同了嗎?你知道官方在想什麼了嗎?人民苦等20年,在歷經2010年7月爆發的高等法院法官李春地、陳榮和等人的貪瀆案,以及最高院法官蕭仰歸關說兒子肇逃案件之後,司法院不僅不理會民眾的怒吼,竟然還敢說不要全面評鑑,甚至運作立法委員提出一個「自己評鑑,而且評鑑結果不公開」的黑箱假評鑑!
我們無法接受這樣一部只有法案名字卻什麼事情都做不了的《恐龍法官法》;我們要的是一部能夠有效評鑑並淘汰不適任法官的《法官法》。
請您務必站出來,上網投票,說出你的聲音!
法官法檢察官評鑑法推動聯盟
2011年1月17日 敬上
2011年1月17日 敬上
我覺得紹燕玲只是盡自己的職責而已,檢視判決用的法路條文是否正確本來就是他的工作,拜託大家不要以為他駁回判決就是站在加害著那邊而對他不滿,就像侵占罪判成強盜罪難道不用重審?反正都是拿別人東西的意思所以沒差?他只是負責找出判決錯誤而以,一個盡責的法官被人罵成這樣那以後大家是不是都順應民意就好,只要大家爽怎麼判都好?就不怕又多幾個江國慶嘛?
回覆刪除因為大選在即就叫她趕快辭職以平眾怒?正指法治這樣搞得你以為你在玩阿 我們沒有恐龍法官但是有恐龍部長有恐龍總統
修憲吧!大家都專注於恐龍法官法..似乎都忘了憲法才是法官们的保護傘吧!憲法才是我們的根本..不從(根)檢討起一切都是徒勞而已..不要妄想大法官们能以釋憲解決問題..立委所三讀通過之法律在憲法及大法官的釋憲權之下也無任何意義..
回覆刪除我們人民雖有選舉.罷免.創治.複決四種政權足以監督政府.
但是除了選舉權外.其餘三權永遠都只是口號而已..
根本溯原是因為中國人(臺灣人).沒有任何人有勇氣面對改變後
所可能產生之巨變.也沒有人能承擔可能排山倒海的責難..
請所有反對恐龍判決的人及白玫瑰團體不要再做秀了吧!!
你(您)們如果真有勇氣及力量..就真正的以人民力量(推動修憲吧!).讓整個司法體制及政府真正聽到我們人民的聲音吧!!
搞錯方向了!如果沒有恐龍政府何來恐龍法官!我只想說唉我真的錯看你了....馬英九先生!!!!
回覆刪除現在的台灣人,敢做不敢當!司法沒轍,怪不得台灣犯罪居高不下的原因,有諸多例子可循,台灣司法是保護有勢力有權力有錢人,沒聽過被害人的人權,只聽過加害者人權;是否變相鼓勵大家犯罪呢?台灣真是犯罪天堂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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