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1月25日 聯合報
王文玲
王文玲
李家同建議學生不要只讀網路文章,要讀判決書。李家同苦口婆心,想提醒掛在網路上快速瀏覽、欠缺邏輯演練的孩子們走向思辨之路;但不知法官們看了他的鄭重推薦,是會高興還是心虛?
李家同希望學生讀判決書,是認為判決書大量運用法條、判斷證據,條理應該清晰,讀了有助於邏輯思維。但實際上,我們看到的判決書卻常常不是如此。
一般判決書大量使用專業文字,判決結果的呈現,往往非一望即知。一般人拿到判決書,別說看不懂內文,有時連是誰勝訴、敗訴都無法掌握。閱讀判決的門檻這麼高,令人望之卻步,又如何入門一窺其邏輯堂奧?
許多判決文書寫層次十分繁複,被告說詞、證人證詞、刑事鑑定交雜堆砌。加上法官判斷證據的空間很大,閱讀者前後對照半天,不一定弄得懂法官如何達成最後心證。
判決文中,對被告量刑的記載更有意思。不少判決書,最後會出現法官用盡重話指責被告不知悔改的文字,似乎被告極為可惡,應該被判以重刑;結果,卻是輕輕放下。前一陣子的女童性侵案判決,就出現類似情形,這一點都不合邏輯。
閱讀門檻高,顯示判決「離群索居」。司法界喊判決書「白話化」喊了多年,改變不大。法官心證的空間寬廣,判決容易歧異,稱其為審判獨立,其實也是法官的邏輯訓練參差不齊。
量刑過輕的現象,則反映出審判實務界希望被告不要上訴,因而以輕刑釋出善意的奇特文化。法官不顧邏輯,已至習而不察的地步。
好幾任司法院長都說要「司法為民」,但光從判決書的製作,就可看出司法距離民眾還很遙遠。判決書裡潛藏不少司法應該改革的地方。要讓大家來讀判決書,讓判決成為年輕世代訓練文字邏輯的範本,法官們還有得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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