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14日 星期五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恐龍法官法將橫行 民間提出質疑 要政府喊卡

2011年01月11日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記者楊鵑如/台北報導



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峰正律師:「 司法受害人有冤無處申,為什麼講這個?很簡單啊,因為我們民間跟司法院一貫的共識,就是至少要讓每一個司法的受害者可以直接檢舉他認為不對的法官、違法的法官、處置不當的法官,這是老早的共識啊,為什麼會在一讀的過程,由國民黨主導的法案裡面,居然把案件當事人陳情申訴的權力完全拿掉?這個比現在的制度還要倒退啊!大家都知道我們現在可以去監察院,監察院沒有去限制你是案件當事人不能申訴啊!」(點圖可見影音新聞)

「法官法」的通過,可「確保國民接受公正審判之權利」,可保障好的法官,淘汰恐龍法官,讓人民有好的司法環境。有了「法官法」,對於勵馨基金會紀惠容執行長敘述,有法官對著性侵案件的被害人說「妳的牛仔褲怎麼這麼好脫?」這類情形,有了申訴的管道。
但目前立院一讀通過的「法官法」,居然變成了保障壞法官的「恐龍法官法」?民間團體今天大力疾呼目前一讀通過的法官法,人民有「六大不要」,分別是不要五年一次司法院自己評鑑、不要黑箱作業評鑑,不公開評鑑結果、不要少數人決定的評鑑委員會、不要司法受害人有冤無處申、不要只會考試的恐龍法官、不要養恐龍法官一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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