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1月12日 自由時報
記者林恕暉/台北報導
記者林恕暉/台北報導
民間司改會董事長瞿海源(右一)、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司法革新委員會主委黃旭田(右二)等,昨天召開記者會大聲疾呼「我們不要恐龍法官」,並提出「不要五年一次司法院自己評鑑」等六大訴求。(記者張嘉明/攝影) |
法官檢察官評鑑法推動聯盟昨天痛批,立法院初審通過的法官法草案是「恐龍法官法」,不僅黑箱作業假評鑑,使司法受害人有冤無處伸,更將催生、保障更多恐龍法官。
目前法官法草案雖通過立法院初審,但仍在朝野協商階段,最快下會期才會審議。
民間司改會董事長瞿海源表示,法官法推動20年,結果卻令人痛心,立院初審草案幾乎都依照國民黨立委呂學樟版本,其中禁止司法受害人投訴承審法官,比現行制度更倒退,沒有全面評鑑更無法找出問題法官,評鑑委員會的社會公正人士與學者,由立法院長、司法院長、監察院長各推2人,更是讓總統、國會多數黨政治介入司法。上任3個月的司法院長賴浩敏,替立法院初審通過的法官法草案版本辯護,表現完全不及格。
律師全聯會司法革新委員會主委黃旭田指出,法官法草案規定評鑑結果不公布,評鑑毫無意義,尤其不讓司法受害人投訴承審法官,更是犧牲人民喊冤權利,法官考試若不逐步停辦,改從資深律師、檢察官遴選,律師必須一再面對不懂案子的年輕法官。
立法院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表示,國民黨立委以護航司法院心態審議法官法草案,法官法草案不符民間期待,國民黨應負最大責任。
立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召委呂學樟說,刪除司法案件當事人提出個案評鑑,是「司法院建議拿掉的」,如果每人都申請,會沒完沒了,當事人有意見可透過3位檢察官、律師團體或民間團體提出對法官個案評鑑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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