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16日 星期日

民意正在怒吼,恐龍法官在偷笑!(二)請到Facebook司改會粉絲專頁投票!

活動二:Facebook網友集氣!

請問你是否支持,要求「兩面手法、搓掉《法官法》條文的司法院」出面說清楚?(不需到場,只需在網路上按「參加」即可。)

A. 會參加(贊成,我要司法院出來講清楚!) 
B. 可能參加(我想多了解資訊。→請點此閱讀近期相關評議與新聞彙集。)
C. 無法參加(反對。 )
  • 點此連結投票。
  • 活動時間:2011年1月17日(週一)開始,直到司法院有誠意解決法官法的立法爭議!
  • 每個帳號只能投一票,謝謝您的支持。
  • 歡迎各位網友轉貼連結,衝人氣,幫高調~!


各位關心《法官法》立法進程的朋友們:

民間要求《法官法》的呼聲已經超過20年,在這部法案裡面,關於如何淘汰不適任法官的問題,民間的聲音是:除了可以定期評鑑全部的法官以外,案件當事人也可以檢舉個別有問題的法官。

原本司法院也同意「讓案件當事人可以檢舉個別有問題的法官」,並依此共識提出草案。只是沒想到,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卻在今(2011)年1月5日通過了由國民黨呂學璋委員提案的版本,內容竟是:「案件當事人不能檢舉個別有問題的法官」。

我們很疑惑,為什麼立法院會一讀通過這樣退步的法案?在現行體制下,當我們發現個別法官有問題時,都可以向監察院陳情了,但目前通過的條文卻不讓民眾有權對司法院提出個案檢舉!如果這部法案真的三讀通過,民眾遇到不適任法官時,不就真的求助無門了嗎?立法委員不是應該站在民眾的立場,幫人民發聲嗎?

真相大白!根據2011年1月12日自由時報的報導,「立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召委呂學樟說,刪除司法案件當事人提出個案評鑑,是『司法院建議拿掉的』,如果每人都申請,會沒完沒了...。

我們很火大,司法院到底在怕什麼?司法院如果怕「人民申訴,會沒完沒了」,那就應該儘速解決不適任法官的問題,並將之淘汰掉,而不是把人民申訴的大門堵起來!

司法院在與民間協商時說一套,卻在審讀法案的時候又去檯面下動手腳。把人民當成司法冤大頭,對人民的痛苦視而不見!到底司法院有沒有誠意解決淘汰不適任法官的問題!

如果各位也和我們一樣,不爽司法院的兩面手法,請共同到Facebook的民間司改會專頁,按下「參加」一票,表示你贊成要求司法院出面說清楚。我們等著看,到底是擅長兩面功夫、搓掉條文的司法院比較大,還是人民的憤怒比較大!

請馬上行動!

法官法檢察官評鑑法推動聯盟
2011年1月17日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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