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2月11日 中國時報
吳典蓉
體制或制度之惡常成為政治人物逃避責任的藉口,因此, 對於江國慶的錯殺、冤死,當時主事的前空軍作戰司令陳肇敏等人, 完全不願認錯,並不令人意外。但即使陳肇敏最後付出代價, 甚至吃上官司,這個讓江國慶走上死亡的重重迷宮, 還是有太多值得反思之處。
例如,媒體扮演了什麼樣的角色。作家張娟芬日前在〈 誰是冤案的共犯〉一文中點出,關鍵在於缺乏無罪推定的精神, 因此「當媒體不斷對被告有罪推定、 當社會大眾不明就裡地呼求重判、嚴懲,當法院缺乏違逆民意、 獨立審判的擔當,冤案的隊伍就永遠不會淨空。」
很悲哀的,張娟芬果然不幸而言中,謝姓女童命案的後續發展, 似乎又走上這樣的老路。對於目前被羈押的許姓嫌疑犯, 在還沒有任何直接證據下,有些媒體已經找出各種佐證, 來為他定罪。例如,許嫌家族從事家禽屠宰, 因此必然會涉及殘酷的殺人案,但他作下唯一被定罪的性侵女童案、 並未殺人時,竟有媒體臆測,這是因為他沒有找到刀, 因此無法完成犯案儀式。
許嫌究竟是不是真凶,我們其實是不知道的,這些媒體的斷言, 就如同在玩俄羅斯輪盤,可能賭對、也可能賭錯,只是, 萬一賭錯了,代價是別人要付的。但是, 媒體為什麼非要玩這樣的賭博呢?
因為,「無罪推定」這樣的人權不但抽象、不吸引人, 甚至違反大眾的政治正確,當民眾的正義之怒,要找到出口, 需要一個活生生的「真凶」來祭旗時, 媒體或輿論不小心就可能走到「以錯來彌補另一個錯」的地步。
無論是攸關錯誤的正義感,還是銷路或收視率, 對於像我這樣還在媒體工作的人而言,不得不反省的是, 如果是我自己處理類似的新聞,能不能抗拒這樣的(誘惑或壓力)。 可怕的是,在媒體工作的人,原該是在「制度之惡」的迷霧中、 找出一條出路的,但是現在, 我們終於也成了這個龐大迷宮的一部分。
台灣常自詡比中國民主,但我們的進步很有限,因為, 除了經濟權及某一部分的政治權利外, 對於無罪推定這樣的抽象人權,台灣其實是排斥的, 要推動這些司法人權,許多人權工作者常常要忍受「幫凶」 這樣無情的辱罵。
我們如果能從江國慶冤案學到什麼, 那就是忽視司法人權是要付出慘痛代價的, 而媒體要率先打破這個共犯結構,也許要從不惜犯眾怒、 維護司法人權開始。
吳典蓉
體制或制度之惡常成為政治人物逃避責任的藉口,因此,
例如,媒體扮演了什麼樣的角色。作家張娟芬日前在〈
很悲哀的,張娟芬果然不幸而言中,謝姓女童命案的後續發展,
許嫌究竟是不是真凶,我們其實是不知道的,這些媒體的斷言,
因為,「無罪推定」這樣的人權不但抽象、不吸引人,
無論是攸關錯誤的正義感,還是銷路或收視率,
台灣常自詡比中國民主,但我們的進步很有限,因為,
我們如果能從江國慶冤案學到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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