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19日 星期六

3/5座談會:如何於跨國爭議中主張保密特權

MANAGING PRIVILEGE ISSUES IN CROSS BORDER DISPUTES
 

跨國訴訟對於保密特權與秘密通訊之保障帶來獨特的挑戰。本次研討會將探究兩項重要課題:(1)在跨國爭議中,何種通訊應獲得保障?以及(2)律師於參與此類訴訟時應如何為之,以建立及保有保密特權?
 

【時間】2011年3月5日(六)上午9:30-12:00
【地點】臺灣大學法律學院霖澤館3樓多媒體教室
復興南路二段與辛亥路交叉口,台大側門入口第一棟
【主辦】台灣法學會法律專業與倫理委員會
台北律師公會會員權利維護 委員會
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律師倫理委員會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主持】顧立雄律師(台灣法學會常務監事)
【演講】Mr. Carey R. Ramos(史丹佛大學法學院 J.D., 美國Paul, Weiss, Rifkind, Wharton & Garrison LLP事務所合夥人)
【與談】黃瑞明律師(台北律師公會前理事長、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前董事長)
 

【議題】
一、綜覽美國律師與客戶間之保密特權,以檢視下列情事之保障:
  • 企業法務與外部顧問間之通訊
  • 經由代表與事業間所為之通訊
  • 與專家間通訊
  • 與政府之法制人員所為之通訊
二、綜覽美國律師工作產出之保障
三、由Akzo Nobel Chemicals Ltd. v. EU看歐盟法下之律師與客戶間保密特權
四、從美國及歐盟之經驗而言,就跨國訴訟中如何處理保密特權之爭議作深入探討。將包括以下說明:
  • 美國法下何種通訊將受保障?
  • 如何在企業內部之專門人員、法務及外部顧問間建構通訊方式以建立及維護保密特權?
  • 如何使用聯合辯護協議?
 

【聯絡人】彭秘書 02-23313069
【線上報名】http://www.taiwanlawsociety.org.tw
【備註】備有口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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