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17日 星期四

台嫌遣中案 學者呼籲中國保障台嫌人權

2011年02月17日 公視中晝新聞 
記者 林靜梅 應磊奇/台北報導
 



前陣子,菲律賓政府將十四名涉嫌詐欺的台灣人、引渡到中國,引發國內批評菲國、不尊重台灣主權的爭議,接下來大家也關心,中國會不會依照兩岸簽訂的司法互助協議,把人送回到台灣,不過今天有學者表示,目前的協議沒有關注人權的保障,條文也有很多爭議,實在有必要再重新討論它的適用性。

十四名涉嫌詐欺的台灣籍嫌犯,被菲律賓以一個中國的原則,遣送去中國、而不是台灣,引發政府高度不滿菲律賓不尊重台灣的主權,有研究國際法的學者認為,菲律賓這麼做其實不違法,但違反慣例,包括菲律賓和越南,都曾經將涉嫌詐欺的台灣人送回台,這次選擇把人引渡到中國,令人匪夷所思。

不過人都被送到中國,學者認為,接下來就是要觀察兩岸怎麼依照、「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來處理嫌犯,不過學者也質疑,這個協議本身,其實並沒有將人權的理念納入,萬一中國方面拘留嫌犯,或決定在當地審理案件,嫌犯恐怕都很難得到程序上的協助與保障。

因為認定兩岸的司法互助協議,和國際人權的規範嚴重不符,包括兩岸協議監督聯盟和民間司改會發表共同聲明,表示如果中國不願意回應,提供我方嫌犯,相關的司法程序與人權保障,他們將表達不歡迎中國海協會會長陳雲林來台的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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