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2月02日 自由時報
許紹軒/台北報導
許紹軒/台北報導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林峰正、尤伯祥、黃虹霞等三位律師下午到位於台北市興隆路的國防部軍法司遞出「軍法再審聲請狀」。三人認為法律程序冗長,呼籲國防部立即與江家協議賠償,律師黃虹霞也建議思考軍事審判制度的存廢。
軍法司不同意取消軍審制度
國防部軍法司回應:「不同意取消軍事審判制度。」軍法司說,八十八年十月三日起,軍法獨立於部隊之外,採取偵審獨立、院檢分隸與人權保障等制度,當事人可向最高法院或高等法院提起第三審上訴,軍人已與一般民眾享受相同訴訟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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