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2日 星期三

有冤報冤,有仇報仇◎鄭揚宜

2011年02月02日 PNN公視新聞議題中心 
鄭揚宜/國立清華大學清華學院厚德書院導師 

《明季北略》記載著,1630年,明朝守邊大將袁崇煥被處死的時候,百姓誤信其通敵賣國而恨之入骨,於是用一錢銀子買他的一塊肉,還要邊吃邊罵他。另一部《石匱書》也記載,「劊子手割一塊肉,百姓付錢,取之生食。頃間肉已沽清。再開膛出五臟,截寸而沽。百姓買得,和燒酒生吞,血流齒頰」。
 
14年後,明朝覆亡於集體的無知與瘋狂。


選舉的時候總是聽到這樣的聲音:「選民的眼睛是雪亮的」、「群眾是有智慧的」,事實上,我們不僅在激情的時候失去理性,在穩定的社會結構中也是盲目的。


15年前在空軍作戰司令部服役的上兵江國慶,被控姦殺謝姓女童遭槍決後,「江國慶」這個悲劇性的名字近日來不斷被提起,彷彿人人都是江國慶冤死案專家。


各大新聞媒體幾天來無不密集播放相關報導,強調空軍作戰司令部如何違法失職,明察秋毫的對案情抽絲剝繭,鉅細靡遺的搜尋每一個要命的情節。除了把當年刑求過程描述的活靈活現,更找出槍斃江國慶時的目擊者證實他「死不瞑目」。


更有電視台用哀淒的音樂,配合資料畫面,看圖說故事的指出「…我們可以看到,江國慶由兩名憲兵押解,幾乎站不直的身體似乎的確證明遭到刑求,無神的雙眼透露出對人生的絕望…」更高舉正義的旗號要軍方、政府、總統,要這要那給家屬和社會一個公道,「…如今證明為錯殺,高官們心何能安…」。


怎麼會這樣!回想15年前案發時,新聞媒體可不是這樣報導。每一件重大刑案「偵破」的時候,總是出現千篇一律的破案畫面:兇嫌戴著安全帽,垂頭喪氣,兩眼無神,面似懊悔。兩旁的警方拉開橫條白布書寫著「破獲強盜殺人案某某某」字樣,然後就切換到頒發破案獎金的畫面。


當年譴責其罪可殺的社會聲浪,如今卻搖身一變,轉眼成為明鏡高懸的包青天。


今非昨是,今是昨非,令人思之做嘔。


但這不單是媒體的問題,而是整個社會結構和深層文化的投射。當發生慘絕人寰的案件時,「給我們一個交代」的巨大民怨,遠遠的將無罪推定原則拋在腦後,於是在我們的默認與授權之下,司法結構才能夠秉持著可用民氣「限期破案」。哪一個著名的冤案不是這樣發生的呢,王迎先、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這些付出生命和青春的當事人,當初不也是「千夫所指、罪不容誅」的兇手嗎。


另一種聲音是,這件冤案是發生在民國86年由大法官認定違憲前的軍法結構內。當時的軍法權之所以獨立於司法權之外,是為了要貫徹軍令、整飭軍紀與確保戰力,由統帥權所轄,因此不必理會憲法所明訂的那一套人權。如此一來,把冤案推給相對封閉的軍法結構,那麼,我們平日所熟悉的司法結構就安然無恙了嗎。


這樣做的目的只有一種,司法趕緊藉機自清「…你們不要誤會,出錯的是軍法,從違法偵察的政四組,到違法審判的軍事審判官,這些都是黑箱作業的軍事結構,所以該檢討的是封閉的軍中文化…」


於是,我們推給媒體,媒體再推給司法,司法接著推給軍法。冤有頭債有主,我們正等著一齣精彩的復仇大戲上演。


可是,盧正呢?邱和順呢?徐自強呢?還有先前的王迎先和蘇建和這些缺乏證據只憑自白就斷人生死的案件呢?這些案件和軍法結構審理江國慶案的情節不都是一樣的嗎。更進一步追蹤,當初指著電視大罵「兇手」泯滅人性,以正義之名高喊殺人償命的「我們」隱身到哪裡去了?
正義只是概念,是神的領域,因為沒有人是神,所以要談正義之前必須先回頭思考人的問題。台灣的科層制度和文化觀念,至今還停留在前現代的「人等於結構」時期,也就是說,我們相信司法結構,也就「自然」的相信了結構裡的人。卻不知道,真正的問題在於「人」,大家太過相信結構,也就讓人的概念被偷渡過去而不被發覺。


很多NGO和其他進步團體早就看出這一點,因此強調對結構的不信任,衝撞我們對既有社會的想像。但是他們卻背負了破壞司法結構和社會穩定的罪名。「…我們要的是穩定的生活,要過穩定的日子,司法的問題交給司法就好了,你們質疑司法就是幫壞人說話…」。只有等到自己也陷入一樣的處境,才知道原來沒有完美的結構,也沒有包青天的存在。


所以話說回來,要談司法的公平正義,我們首先就要勇敢破壞過去對於「穩定生活」和「和諧社會」的想像,而不是偷懶的推給結構就可以撇的一乾二淨。科層運作的魔力展現在兩方面,一來會讓我們被脅從異化於這個以穩定之名運作的結構中;二來對結構的質疑會被消散於層層分工的制度設計裡。所以對任何既有結構保持懷疑的態度,才有可能開始討論正義為何物,這樣做很累也很辛苦,可是人的價值一點都不應該是廉價的司法冤大頭。


江國慶的父親江支安在自宅大門張貼誣害江國慶的「狗官」名單,提醒自己為兒子洗清冤情,但是等不到正義的他含恨而終;監察院的報告痛批軍方「如強盜明火執杖,擄人父兄妻兒。」但如果不是今天的翻案,十五年來不都是無人關心江國慶,不也都對江爸爸的沈痛訴求無動於衷。


如今人人都能輕易對軍法結構丟石頭,怎不想想為什麼冤案總是循著一樣的模式一再發生。
所以在譴責軍法的封閉,聲討司法的顢頇,以及厭惡媒體的嗜血同時,是不是也應該反省我們自己,因為偷懶與盲從,而失去了勇於發出異議的批判能力,縱容了既有結構對冤大頭的凌遲。


「島國殺人紀事2」說的是盧正案,片子一開始的畫面,是把攝影機放在遙控飛機上俯視台南地區,搖晃的鏡頭將故事拉開序幕。崇隆導演說,他想要表達的,是盧正的魂魄幽幽渺渺的飄盪在空中。江爸爸含恨以終前,把狗官名單貼在牆上,要江國慶有冤報冤,有仇報仇。如果我們始終盲從於社會結構,還是不管今非昨是、今是昨非的以正義使者自居,那麼我希望江國慶的魂魄也能夠飄盪到人間。


除了有冤報冤,有仇報仇之外,也看清楚是什麼樣的社會讓你淪為「劊子手割一塊肉,百姓付錢,取之生食。頃間肉已沽清。再開膛出五臟,截寸而沽。百姓買得,和燒酒生吞,血流齒頰」。


※ 本文作者鄭揚宜,國立清華大學清華學院厚德書院導師,國立中央大學哲學研究所博士候選人。

 
※ 本文內容係作者個人言論,不代表公共電視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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