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1/02/17 10:00-12:00 地點:台大校友會館3B會議室
地址:台北市濟南路一段2之1號,近捷運台大醫院站
主辦:「兩岸協議」監督聯盟、民間司改會
主持:林峰正律師(民間司改會執行長)地址:台北市濟南路一段2之1號,近捷運台大醫院站
主辦:「兩岸協議」監督聯盟、民間司改會
引言:廖福特教授(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副研究員)
姜皇池教授(台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
吳景欽教授(真理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助理教授)
楊雲驊教授(政治大學法律系副教授)
與談:賴中強律師(「兩岸協議」監督聯盟召集人)
報名:活動免費,請點此連結報名,以利主辦單位準備資料。
聯絡:兩岸協議監督聯盟 楊先生 02-23115918
活動緣起:
菲律賓政府將14位涉嫌詐欺的我國人民引渡至中國,引發傷害我國主權地位、危及國人海外旅行安全的疑慮與爭議。其後,菲律賓政府並以「兩岸已簽訂司法互助協議,應自行解決雙方爭議」,甚至「一個中國」原則,做為其可忽視台灣要求將14位國人遣返請求的藉口,這樣的發展,已引起國人的憂慮。
「兩岸協議」監督聯盟與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舉辦此次座談會,邀請學者專家就以下議題進行研討,敬邀各界參與討論。
討論題綱:
1. 釐清此次遣送事件所涉國際刑事管轄、引渡及是否傷害我國主權地位問題。
2. 「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及法務部五項執行要點),應如何修正,政府及國會如何因應,才能避免國人日後遭受中國不當引渡請求?
3. 鑑於兩岸人員往來頻繁及跨國犯罪之特性,勢必發生「中國人民在我國受審」及「我國人民在中國受審」之情形,然而,兩岸對於刑事司法人權的保障規定並不相同,例如:家屬或辯護人接見、偵查中選任辯護人及辯護權得行使範圍、拘留羈押嫌犯之正當法律程序等等,「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及法務部五項執行要點),應如何修正,方能確保雙方人民在對岸受審或偵查時,得享有符合國際人權標準的程序保障?
會中將針對以下文件進行討論:
1. 司法互助協議文本
2. 法務部訂頒五項執行要點
3 .司法互助協議送立法院備查(後改審查案)之審議記錄
參考資料:
1. 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pdf (2009-04-26, 73.8K)
2. 海峽兩岸犯罪情資交換作業要點 (法務部)
3. 海峽兩岸送達文書作業要點 (法務部)
4. 海峽兩岸罪犯接返作業要點 (法務部)
5. 海峽兩岸緝捕遣返刑事犯或刑事嫌疑犯作業要點 (法務部)
6. 海峽兩岸調查取證及罪贓移交作業要點 (法務部)
7. 司法互助協議立法院五委員會審查記錄.doc (2009-06-10, 286K)
8. 司法互助協議五委員會專案報告-上.doc (2009-05-06, 336K )
9. 司法互助協議五委員會專案報告-下.doc (2009-05-07, 340K )
延伸閱讀:
1. 打擊犯罪 卻違反民主 ◎姜皇池 (2009-04-27, 蘋果日報)
2. 對菲制裁 笑話一則 ◎姜皇池 (2011-02-08, 蘋果日報)
3. 打擊犯罪 兩岸速修協議 ◎ 張平吾 (2011-02-10, 中國時報)
4. 菲律賓何錯之有 ◎ 吳景欽 (201102-10, 蘋果日報)
5. 兩岸司法協議 致台灣國際地位倒退 ◎ 蘇永耀/報導 (201102-13, 自由時報)
6. 菲若不道歉 我應暫緩特使來台 ◎ 記者鄒景雯/專訪 (2011-02-14, 自由時報)
新聞發佈:
2. 台嫌遣中案 學者呼籲中國保障台嫌人權 ◎公視中晝新聞 (2011-02-17)
3. 菲案不回應 兩督盟、司改會不歡迎陳雲林 ◎ 自由時報 (2011-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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