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10日 星期四

【追緝惡檢】徵求個案,歡迎律師同道提供!

2011
檢察官濫權起訴無法管?
當庭辱罵、押人取供申訴無門?

對濫權違法的檢察官,
我們還要忍耐多久?
現在,你有機會了!

 
在「偵查不公開」的保護傘下,檢察官不受監督,無人檢驗。偵查庭內上演著辱罵當事人、押人不問、以緩起訴逼供等情節。濫行起訴或上訴的問題在無罪確定後,也無需負責。甚至利用偵查不公開的名義來「自行決定」要對外公布多少偵查訊息,卻無法可辦?!若您遇過類似的檢察官,請立即與我們連絡!

個案提供方式

請先點此下載表格,填寫個案基本資料後,傳真到02-2531-9373,或以電郵寄到此信箱(含副本)。並於傳真或電郵後,來電02-2523-1178確認收件狀況(分機16朱小姐或分機19陳小姐),我們將會儘快處理您的案件,謝謝您。

3 則留言:

  1. 那濫權包闢吃案不起訴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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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艾尼 你好

    你提到若有濫權包闢吃案不起訴的案例,我們需要你提供具體的資料來瞭解。

    煩請你依據上文『個案提供方式』將資料提供給我們,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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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檢察官辦甲案,卻針對乙案追加起訴:把甲案證人當庭轉變為乙案共正犯,以恐嚇口氣要求兩案和解,不和解就對甲案證人起訴。我將把詳細資料e-mail或傳真過去,請問在高雄市有民間司改會辦事處嗎?

    (開庭日期:2011.02.23)受害告訴人:趙先生 電:0911211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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