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2月02日 中國時報
何榮幸
作家張娟芬日前又出了本深刻之作《殺戮的艱難》,希望讀者反覆思辨後再決定支持還是反對死刑。江國慶冤案的逆轉,則讓我們再次看見「體系認錯之艱難」,迫使我們重新思索如何面對草菅人命而又不願認錯的共犯結構體系。
去年五月本報獨家報導監察院針對江國慶案提出糾正時,作家袁瓊瓊強調:「如果中華民國沒有死刑,那麼江國慶這時候就可以回家了。」冤死的江國慶雖已無法回家,錯殺江國慶的體系卻必須道歉與實質平反,但連這麼起碼而卑微的正義,江家人至今都還無法獲得。
如果不是「真凶」許榮洲浮現,軍方會不會對江國慶案進行形式道歉,實在大有疑問,這是第一層荒謬。稍有邏輯觀念的人都知道,錯殺江國慶與能否找到真凶是兩件事,只要證明是錯殺,軍方就應該對江國慶案進行實質道歉、賠償與平反,那有等到「真凶」大白才來落實正義的道理。
好不容易露面的前空軍作戰司令陳肇敏與軍方口徑一致,都要等到此案「司法終審」後才願道歉平反,這是第二層荒謬。當前專案小組提出的新事證已足以證明江國慶被錯殺,為何要等到司法程序走完?光是蘇建和案的法律程序就已走了整整二十年,江國慶的父親等不及兒子平反就已離開人世,難道要讓江母同樣含恨?
正因為當年錯殺體系躲在這兩層似是而非的保護傘下,國防部才會只針對「造成社會關切與紛擾」致歉,而不是針對刑求的反情報隊、營區主官陳肇敏、自白出來當天就宣布破案的李天羽、做出死刑審判的軍法官等「共犯結構」體系草菅人命進行道歉。而江家人與社會各界怎麼可能接受這種毫無悔意的道歉?
事實上,從蘇建和案到江國慶案,司法體系與軍方體系之所以不願認錯,根本原因在於它們一開始就嚴重違反了「無罪推定」原則;在強大的輿論壓力下只求盡速給社會及受害者家屬一個交代。等到發現誤判或錯殺後,則交由「司法終審」以拖待變並集體分擔責任,以致蘇建和案至今還在跟司法程序搏鬥,而江國慶案的司法煎熬可能才正要開始。
人死不能復生,對台灣社會而言,最重要的是錯殺體系真正認錯反省,才能一步步落實無罪推定原則。
然而,錯殺體系(無論是軍方或司法體系)的認錯,現實上卻比登天還難。張娟芬的新書封面以荊棘做為象徵,此書再版一次就開出一個花朵;台灣的錯殺體系如果不能從蘇建和案、江國慶案及之前諸多誤判與錯殺案例中得到教訓,荊棘開滿花朵後,下一次錯殺恐怕依然故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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