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10日 星期五

從《無彩青春》陷入《殺戮的艱難》-專訪作家張娟芬◎陳韋臻

破周報復刊640號 2010年12月10日出刊 
文/陳韋臻 

她坐在咖啡店小木桌前,看上去顯得無比瘦小,我實在很難想像這樣弱小的身軀,面對著今年三、四月時台灣媒體大聲嚷嚷人神共憤者執行死刑時,怎麼拿出比她更巨大的毅力,寫、寫、寫、再寫,就為了想說清楚死刑究竟是怎麼一回事?而面對網友、媒體對於死刑犯的憤恨與詛咒卻得始終平靜?這樣寫下來,幾個月內十幾篇的報紙投書,再寫出一本書,每篇投書最少花上兩天修修改改,文章可能花上超過一個月的時間,她斤斤計較使用文字,用來書寫對於人命始終學不會斤斤計較的國家體制。張娟芬說:「如果說,今年死刑釋憲是廢死運動的失敗,那麼出書就是我拿來面對失敗的方式……」

張娟芬2004年,張娟芬寫完《無彩青春》,蘇建和案三人替她上了司法誤判的一課;她沒有大聲嚷嚷誤判底下的無辜生命之重量,沒有拿著書籍作為成就像是無辜死刑犯的代言者,卻是開始問自己:「那我反不反對王文孝的死刑?」她說,那時候她沒有答案,就如同當年她參加替死聯盟(替代死刑推動聯盟,現稱廢除死刑推動聯盟)讀書會時,她以「搗蛋者」形容自己,「我最常講的一句話就是:『這不是反對死刑的好理由』,像在找碴一樣。」但與廢死聯盟接觸過程中,關於死刑的討論空間,才讓張娟芬從當年的「搗蛋者」,到了今年三月法務部長王清峰廢除死刑言論,在社會上形成颶風駭浪下,成為廢死運動的成員之一。

相較於以往作為廢死聯盟成員的外圍者,今年三月死刑執行進入白熱化,「王清峰下台,就一定會殺人……那時候我覺得社會回應的方式讓我太過震驚了,那麼不理性。我不介意一個人支持死刑,但那時候彷彿每個人都把心裡最醜惡的一面翻出來,用最激烈的方式講最可怕的話……我對台灣的感覺,在那個時候受到最大的震撼……」於是,張娟芬選擇走入廢死聯盟內部,她形容這一整年,廢死運動就是她的生活,從積極參與、內部開會討論,再到社論一篇篇上報,最後是這本書《殺戮的艱難》。


作為一名作家,張娟芬認為自己始終在做同一件事,從早期《姐妹戲牆》中對個案、法律的理解、消化、書寫,到《殺戮的艱難》中理解不同死刑犯案件,訪問、書寫,對她來說似乎並無差異。也許真正的差異,其實在於社會觀感對於死刑如刺蝟的尖銳態度,以及對廢死無盡的恐懼,導致同樣都是人權的問題,卻生成截然不同的反應,而後者,幾乎是沒有商量餘地的社會對立。提起今年三月的社會現象,對照著她與廢死聯盟接觸的過程,她說:「與他們討論過程中,我不用立刻選邊站,也沒有政治正確的帽子壓在我頭上。」因此,2005年所寫的〈殺戮的艱難〉單篇文章中,呈現出對於死刑如舞蹈般的回返思緒,成為這本新書的開頭,她語氣誠摯地說:「我也希望讓讀者有思考它的空間,可以有自己的結論。我不反對支持死刑的人,但我希望台灣能夠有空間去好好思考死刑這件事。」

我的論點不是生命的可貴。
我的論點是殺戮的艱難。
唯其如此,我們才保住了好人與壞人之間,那一點點的差別。
-《殺戮的艱難》,頁47



大法官,給個說法3在這個歷史時刻點與這種狀態下,訪問「作家張娟芬」突然變成很困難的一件事,難在我們並無法只將她視為一名自我書寫的「作家」,也無法讓她代言廢死運動;而在訪問過程中的提問與回應,也呈現出奇特的「作家訪問」狀態,所有的書寫與運動幾乎是綁在一起,書中三大部分的「書寫策略」,也是繞著死刑在台的情況而生。當她說出:「在我第三部份的寫作時,基本上大勢底定,就只等著看什麼時候收屍而已。」此時,我突然意識到,其實這整串的「張娟芬」,只是在揭露一名公民對於公共議題的思考過程。然而,台灣真正的現況是,死刑議題幾乎還稱不上公共議題,因為它跳過了公眾的辯論、討論過程,直接綁著民粹跳到了結論。這時候,作為一名廢死運動的公共知識分子,究竟如何看待自己?隱匿匍匐於書中字行中的「生命的價值」,又與個體何干?

對此,張娟芬意外地頓了一下,然後誠實地說:「我不知道生命的價值到底是什麼。但我想,應該有最基本的尊嚴。在思考死刑的時候,我比較多在想的是,我該怎麼對待別人,我的權力到哪裡?我可不可以吐一個壞人口水?……我不太是為了死刑犯,而是為了我自己,我不想做一個會吐他口水的人……」張娟芬語畢,我怔愣了一會兒,然後我突然意識到,作為一名「反死刑支持者」的我,其實並未將自己與死刑連結在一起過。我支持廢死是因為「即使是罪大惡極者,都應當保有生命權」,我支持廢死是因為「個人都不能動用私刑以報復,為何國家可以動用公權力行刑?」我支持廢死是因為「我們的政府不僅毀田、毀民宅,還可以殺人!」通篇都沒有「我」的存在,因此我只能作為一個「反死刑支持者」,但不是運動者,因為我沒有主體認同。

如此向下,也許張娟芬之所以言「殺戮的艱難」,正是將自己與殺戮行徑合嵌的結論。她這麼說道:「廢死運動的主體不是死刑犯,也不可能是,我們根本沒辦法動員到他們,他們很多的價值也是殺人償命。死刑雖然不是關乎我們的生命,但我們在乎是因為,如果我認為國家沒有權力殺人,在民主國家中,國家殺人我也有一份,它是公權力,它在殺人就是用我的名義去殺人。這種人才是廢死運動的主體。」同樣的邏輯,連結到社會上經常採取「死刑犯也認為自己該死」的態度,就成為支持國家以公民的名義「加工自殺」,「這就像是如果有人要跳樓,要我幫忙推一把,我才不要!為什麼我要幫忙推?想死自己去死。」

於是,一則公共議題,以往反死刑總是被銜接上「正義」、「寬容」、「慈悲」的大愛氛圍,突然轉向成為小我的問題。但小我作為一名公民時,「我」究竟要賦予國家權力到什麼極限,其實轉個方向思考,正是我的權力極限何在?死刑從來都不艱難是因為,收屍的不用是我,即使是我賦予國家手中拿著斷頭刀……

平地一聲雷
我們被一陣恐懼籠罩
彷彿監獄大門即將潰堤 死刑犯人將淹沒我們的街道
-《殺戮的艱難》,頁259-260


今年三月的寫照,正如同張娟芬在跋中如此所寫。社會大眾如此恐慌死刑犯人滿街跑,只因為殺不了他/她;白冰冰的眼淚一再地流,吳敦義代表神明蓋章「人神共憤」。

沒有人可以代替神明,但有人可以代表受害者家屬。受害者家屬照顧的問題,成為張娟芬在網路上經常被質疑的問題。張娟芬嚴肅地說,「難道不廢死就不用照顧嗎?我有朋友在英國路上被搶,幾天後政府機關打電話來問要不要諮商,免費的,我聽了好羨慕……受害者家屬保護與維持死刑是兩個問題,受害者家屬保護,不是用死刑當做這個制度的替代品……」然而,實行困難又耗費金錢的受害者家屬保護制度,始終被排除在台灣政府機關的門外,死刑成為台灣人唯一的安全感來源。

報復的需求、安全感的來源,牢牢將死刑鎖在台灣這塊早已經歷過多歷史傷痛的土地上;就如同轉型正義從未在台灣真正被落實,因此我們只能持續憤恨與對立。白冰冰與何海新的眼淚,其實背面控訴的,應當是台灣受害者家屬支持與保護制度的空乏,傷痛的無法出走與憤恨的無處宣洩,在成為死亡受害者家屬的悲慟之後,繼續成為受害者保護制度匱乏底下的受難者。

如果死刑作為一把正義的旗幟,那麼在此邏輯底下,何以同樣今年爆發江國慶性侵女童案遭槍決卻為無辜誤判的案例時,這些正義捍衛者未曾現身抗議?媒體也輕輕放下?張娟芬的看法是,當加害者是國家機器時,大家都不發聲了。但其中牽涉到的,何止國家機器作為加害者?默不作聲的民眾難道不是加害者的共謀?張娟芬向下分享她的思考過程,說道:「與廢死聯盟看《鐵案疑雲》時,我覺得電影很好看,但我認為,誤判不是反對死刑的好理由。然而,特別是支持死刑的人,必須要認真面對誤判這件事情,必須面對判錯了怎麼辦?」十年內,台灣的冤獄賠償金將近四十七億,關錯人可以賠錢,殺錯人怎麼賠命?張娟芬舉例,倘若一間工廠有一種機器會夾斷工人手指,另一種會夾斷工人的頭,你會不會說既然手指都會斷了,那就用會把頭夾斷的吧?!「死刑就是把人家頭夾斷,為什麼風險比較小的你卻不要?」是的,連藝術修復都懂得「不可逆」的規則,為何我們在對待人命的態度,卻連藝術品都比不上?

行文最後,借張娟芬的口,問一問讀者,「國家如果要蓄奴,你/妳同不同意?」她的答案是:「蓄奴是一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殺人的刑期是十年起跳。蓄奴都不行,怎麼能殺人?何況,蓄奴不會討論誰是奴隸,奴隸多壞都是你家的事,為什麼國家能不能殺人,就跟這個人是誰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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