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10日 星期五

人權牛步化的世界人權日◎楊宗澧

2010-12-10 自由時報** 
【楊宗澧/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副秘書長】


在民間社會倡議多年後,馬政府終於在去年正式批准了兩國際人權公約,經由立法程序予以國內法化,並罕見地以八個月的準備期即「快速」在世界人權日正式施行。適逢今年世界人權日,面對全球在政治、經濟、文化、環境上的劇烈變遷,已經國內法化的兩公約內涵,其實對這遽變現象背後的結構問題,提供了一個實踐的觀點。

回顧這一年,曾幾何時,讓許多台灣人民感到驕傲的「人權」兩字,卻在政治對立與社會仇恨的語言中,變得愈來愈沈重。司法議題上,從死刑存廢爭議到白玫瑰運動,這些質樸的庶民正義雖然在民間發酵,但義憤填膺中缺少了對於「程序正義」的討論,甚至轉向仇恨式的語言攻擊不同論調者。即使是經濟與環境「發展」的討論,諸如樂生、三鶯部落以及莫拉克風災重建等在文化與強迫拆遷之間的拉距;或是中科三期、國光石化以及蘇花改(高)等重大工程對環境危害的影響評估等問題,均同樣趨於政治性的對立而不易討論。

因此我們看見「自由」與「權利」之間的界限愈顯模糊,對公共事務的討論轉趨寒蟬效應,最明顯的,從網路所謂「鄉民文化」中,即可發現虛擬世界中形成另一種語言暴力的霸凌現象,「人權」兩字,在這一年的台灣正遭受到前所未有的污名化現象,也反映出社會對於「人權」存在一種碎裂式的想像。


面對扭曲的社會現象,我們必須加以理解,中華民國在1971年退出聯合國後,台灣即長期隔絕在國際人權體系之外,對於人權體系的建構顯得相當陌生,即使批准兩公約、通過兩公約施行法,正式將兩公約國內法之後,官方雖然為了因應兩公約而有所謂「人權大步走」的推動方案,但現實生活中我們可以發現,不論是從中央到地方的公務系統,或者一般人民,對於什麼是「兩公約」,多數人仍然沒有太強烈的感覺。

令人遺憾的是,當前的政府看起來似乎只為博得「人權」美名,誤認批准兩公約即可「人權大步走」,忽略了更重要的執行問題。兩公約上路一年以後,不僅由民間團體組成的兩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對於當前政府「人權走不動」的牛步化情形提出批判,國際特赦組織也將在全球的年度人權報告中,就台灣在兩公約正式施行後的人權情形提出評論:國家機器對於人權的忽視,無論是在司法、言論表達,或者對婦女、移民、移工等人權侵害的情形,仍以各種不同方式變相的存在於台灣社會。

聯合國於1948年12月10日通過《世界人權宣言》後,即訂立每年12月10日為國際人權日。而1966年聯合國進一步制定「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及「公民、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即是將《世界人權宣言》更予以具體化。面對兩公約在國內施行一年來的情形,民間社會除了提出影子報告進行監督與呼籲,無論是台灣社會在國際人權價值的建構,或者在地的人權行動教育都顯得相當迫切,政府若真有心推動「人權」,面對未來的人權趨勢,更應積極建立符合「巴黎原則」之下,獨立性的國家人權委員會,而非僅以「人權諮詢委員會」的名義欲含糊過關,騙取人權美名。

**編按:本文經《自由時報》論壇編輯刪節後,刊登於2010年12月10日〈自由廣場〉,此為完整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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