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1日 星期六

簽名提釋憲仍槍決 司改會批「蠻幹」

2010-05-01 蘋果日報
【張欽 /台北報導】

死刑犯張俊宏(右圖,資料照片)已寄出授權書右圖:死刑犯張俊宏(右圖,資料照片)已寄出授權書(左圖),委請律師提釋憲案,昨天仍遭槍決。(梁建裕攝)

法務部昨以4名死囚未簽名提出釋憲案,不符合暫緩執行死刑要件而執行槍決。其中張俊宏寄出授權書亦被槍決,引起協助44名死刑犯聲請釋憲的律師、民間司改會執行常務董事高涌誠痛批,大法官書記處要求死囚提釋憲的補正文書尚未到期,法務部長曾勇夫就蠻幹。檢察司長蔡瑞宗回應,依法執行,沒有疏失。

檢察司:依法執行

高涌誠昨天表示,大法官書記處要求5月3日前,補正死囚簽名提出釋憲文書,還透過法務部矯正司詢問死刑犯的釋憲意願,且張俊宏已寄出授權書,法務部長顯然沒把法律、大法官放在眼裡,4月28日批准死刑執行令,4月30日執行,事後才公布,整個過程秘密執行,猶如回到權威時代。

此外,台南被槍決的柯世銘,高涌誠也曾想當面詢問柯的意思,但遭台南監獄以禁見為由回絕。他指出,4名死刑犯三審時都沒有律師辯護,不符法律程序,也有爭議。

檢察司長蔡瑞宗昨表示:「直到昨天中午法務部還打電話向大法官書記處確認過,至於大法官書記處要求4人在5月3日前補件一事,法務部事先不知道。4人不符合暫緩執行死刑要件,法務部本應依法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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