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人民要告政府要成功的機會似乎不太高。根據學者的研究,高等行政法院在有關稅捐的判決上,判人民勝訴或是和解的比例只有一成六,是德國的三分之一,另外民間司改會也發現,台北行政法院的部分法官,在開庭的時候,對當事人的態度相當不耐煩。
不滿政府的行政處分,要解決紛爭,就是上行政法院告官。不過被告是政府,行政法院是不是保持中立,根據民間司改會檢視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的判決理由,結果發現,法院擷取自「行政機關答辯理由」的內容,相似度高達九成的有2.79%,高達七成的有8.25%,快一成的判決、明顯站在政府這一邊。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