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4日 星期四

蘇建和案20年物語──期待司法教我們的一堂課◎黃雅玲

2010-11-04 PNN公視新聞議題中心
【黃雅玲/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法治教育中心執行秘書,蘇案資深志工】
師大小公園舉辦的蘇案平反活動
蘇建和案二十年了,從一審、二審、更一審、更二審、再審、再更一審,歷經死刑、無罪、再到死刑的反覆與折磨,今年(2010)11月12日即將是再更二審的宣判。


為此社團又再度集結起來動員,除了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三人從台灣尾騎腳踏車到台灣頭的活動以外,連續二周在師大夜市前的小公園擺攤發明信片,邀請更多的一般民眾寫下對司法的感想,或是對他們三人的鼓勵。

其中有不少人反應,這是司法的事,與我們何干?

蘇建和案的確是司法的問題,也應該留給司法來處理;然而如果我們已經知道這是錯誤的事(沒有任何直接證據,只有被告之間矛盾的自白,就要判一個人死刑),卻不站出來說話,就會讓錯誤的事情繼續出現在我們的社會,久而久之,錯誤的事情就會變成對的。


所以蘇建和案就是最好的法治教育教材—-法治教育不能只有教法條,而應該教一種態度,對於不公義的事情如何面對的態度。


為了蘇建和案從事社會動員,不只為了蘇建和三人,更是進行民主法治的教育,透過蘇案,讓更多社會大眾、年輕學子了解,司法是由人組成的,也會有出現錯誤的時候。如果我們的教育要求小孩子做錯事,要能勇於認錯,那麼司法犯錯的時候,不也是應該要有承認錯誤的勇氣?!


再更二審即將宣判,十分期待蘇建和三人能得到一個正義的判決,同時也希望司法能好好為台灣社會,示範一堂法治教育的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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