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24日 星期三

中時:律師評鑑高院法官高玉舜評價高 曾德水2項末座 // 司院高院:未正確呈現整體評價

2010-11-24 中國時報 
【記者郭良傑、管婺媛/台北報導】
【下圖:法官高玉舜(左)與庭長曾德水(右),在民間司改會公布的高院法官評鑑中,分居兩項頭尾第一名/中時報資料照片、方濬哲攝】
高玉舜曾德水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昨天公布由律師所做的高院刑事庭法官評鑑,拒絕最高法院法官蕭仰歸和高院審判長高明哲關說的高玉舜,在法庭態度和訴訟程序均獲評選為第一名,陳哲男司法黃牛案的審判長曾德水兩項均為最後一名;裁判品質第一名是江振義,最後一名是涉貪收賄法官蔡光治。

民間司改會這項評鑑在相隔八年後,與台北、桃園、新竹、宜蘭等四個律師公會合作,邀請二千四百卅三位會員對高院刑事庭九十七到九十九年任職的一百一十四位法官,進行法庭態度、訴訟程序、裁判品質及品德操守等四項進行問卷評鑑,有效回收樣本六百廿八份,除了品德操守部分直接送交司法院及高院參考外,司改會昨天公布三項評鑑結果的前十名及最後十名。

法庭態度項目,前三名依次是高玉舜、何菁莪、李釱任,表現最差的是曾德水、蔡光治和陳榮和。

訴訟程序部分,前三名依次是高玉舜、蔡國在、李麗珠,最差的三名是曾德水、蔡光治、林明俊。

裁判品質部分,前三名是江振義、吳燦、汪梅芬,最差前三名則是蔡光治、詹駿鴻、賴邦元。

在這三項評鑑中,高玉舜、江振義、汪梅芬、蔡國在等四位法官均進入前十名,但也有蔡光治、賴邦元、曾德水、孫惠琳、林明俊、陳榮和等六位法官三項評鑑都位居最後十名,其中蔡光治、陳榮和因涉入法官貪瀆弊案遭起訴,目前仍在羈押中,另一涉貪獲交保的李春地,也在「訴訟程序」名列倒數第十。

這項評鑑結果被質疑樣本數不夠,可信度不足,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峰正解釋,此次評鑑的收回率超過四分之一,低於廿份的評鑑案都予以剔除,評鑑結果在統計學上包括信度和效度,都有一定的效力和意義,這項結果經過台北律師公會理監事會討論後,決定公布法庭態度、訴訟程序及裁判品質等三項。

林峰正表示,這項評鑑從九月一日實施到十月十二日,從結果來判讀,確實有受到七月高院法官貪瀆案的影響,也因為這個貪瀆案,民間司改會才會和台北律師公會等一起推動這項評鑑,也希望藉此能帶動法官法立法及建立法官定期全面評鑑制度。



司院高院:未正確呈現整體評價
 2010-11-24 中國時報 
【記者郭良傑/台北報導】
 
民間司改會與台北等律師公會的高院刑庭法官評鑑結果,司法院與高院對結果均表示尊重,但司法院及高院均指出,這項評鑑均未將檢察官、被害人、告訴人或法官對承審法官的意見納入,無法全面正確呈現對法官的整體評價。

高玉舜昨天得知自己兩項評選第一時大為驚訝,她說「我只是做好自己該做的事!大概是運氣好,拜前一陣子關說案的知名度高所賜吧!」

兩項倒數第一的高院庭長曾德水聽到結果,直接表示「我無法接受」。他認為,這是一些不認真、不盡職的律師對他的惡意批評,即使是八年前的評鑑,律師界也是這樣批評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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