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1-13 中國時報
【本報訊】
【本報訊】
蘇建和案昨日宣判無罪,卻已喚不回蘇案三人的青春。蘇案三人即將進入四十歲,他們的生命中卻有整整二十年被司法綁住而動彈不得。此案雖仍未落幕,但希望司法單位能真正記取教訓,讓尊重人權、科學辦案成為司法改革的兩大指標。
過去二十年來,蘇案歷經八次審判、無數次開庭,早就成為台灣司法改革指標大案。高等法院再更二審昨天基於「蘇案三人自白乃是在刑求下取得,不具證據力」、「國際刑事鑑定權威李昌鈺重建現場,認定並非四人作案」等兩大原因判決無罪,顯示司法體系已打破「死刑零誤判」迷思。
受害者家屬的感受誠然重要,但台灣司法體系能否做到尊重人權、科學辦案,更是蘇案被視為指標的關鍵。
據統計,美國法院從一九九○年代開始接受DNA鑑定證據後,至今已有兩百多位三審定讞的重刑囚犯(包括十多名待決死囚)還其清白,顯示各國都存在一定程度的死刑誤判,必須透過司法系統自己發現錯誤與彌補,才能避免冤獄乃至冤死。
蘇案三人的二十年青春一去不回頭,被害者家屬也同樣深受其苦。司法改革既要避免誤判,也必須照顧被害者家屬的實質與精神損害。如果蘇案能夠達到這樣的反省效果,台灣的司法改革才能與時俱進,真正為人民所信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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