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晚社論:法官評鑑的官方版何時誕生
2010-11-24 聯合晚報
【社論】
民間司改會與律師公會昨天公布台灣高等法院刑事庭法官評鑑結果。三項評比中,涉嫌貪瀆被起訴的蔡光治、李春地、陳榮和三位法官都在倒數十名之列;陳哲男司法黃牛案更一審輕判引發爭議的審判長曾德水,則包辦法庭態度、訴訟程序兩項最後一名。
司改會曾於2002年舉辦法官評鑑,距今已有8年。這段期間,民間一再推動「法官法」立法,卻因官方態度不夠積極、法官關心福利甚於評鑑制度、檢察官要求準用「法官法」等因素干擾,迄未完成立法。
今年7月,高院爆發法官集體貪瀆事件,加上陳哲男案從一審重判12年變成更一審輕判7月徒刑,輿論譁然。後續又有多起兒少性侵案判刑太輕,導致民間發起「白玫瑰運動」,盼淘汰「恐龍法官」。司法改革聲浪中,這次評鑑結果,與審理中的法官集體貪瀆案、輿論不滿重罪輕判等反應若合符節,具有相當的指標性意義。
從評鑑結果來看,涉嫌集體貪瀆的法官固然表現評價欠理想,但「不貪」的法官如曾德水,在法庭態度、訴訟程序所獲評價,還更遜於多位涉貪法官。可見人民對法官的要求,除了「廉於內」的最基本操守,還包括「形於外」的開庭表現。
曾德水這次被評為「雙料倒數冠軍」,但他在陳哲男案後自評為「100分的庭長」。當時外界質疑他以審判長的身分影響合議結果,他除強調自己並非強悍,還痛罵媒體把「100分的庭長」寫成這樣。事實上,如此「自我感覺良好」的法官不知凡幾,自以為是的「驚世判決」才會源源不斷。法官如果自認「我最大」,開庭態度惡劣,對案件當事人產生威嚇感,同樣是司法人權的傷害。
高院法官評鑑此際出爐,恰可作為立法院審議「法官法」草案參考。但民間版畢竟只是律師界「一造」的聲音,我們需要的是更完整而能準確反映法官素質的官方評鑑制度,以便作為淘汰不適任法官的依據。法官評鑑的民間行動已經跑在前頭,口口聲聲要推動司法改革的朝野立委還能再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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