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5日 星期二

聯合筆記/大法官提名爭議 全盤皆輸◎王文玲

2011年04月05日 聯合報王文玲

總統道歉、副總統道歉、司法院長道歉,在一片道歉聲中,新任大法官提名人邵燕玲退,湯德宗進。

一退一進間,正副總統、司法院長選擇貼近民意感受;而民意擊退邵燕玲,因為邵被視為追究女童性侵意願的恐龍法官之一。恐龍得以占據大法官席位,怎麼了得。這股義憤遂成強大壓力。

但民意壓倒邵燕玲前,司法院長、審薦小組已知邵涉爭議判決,仍推薦她,顯不認為邵應被恐龍化。

此並非菁英的傲慢。幼童性侵案涉及立法、法條適用、量刑爭議:好比孩童不懂性,為何孩童的加重強制性交罪裡,會放入成人才懂的「意願」要件?法官若對幼童意願採取嚴格的認定,改論三年到十年徒刑的「對未滿十四歲男女性交罪」,可以嗎?

審判者探究立法真意的過程,有時會產生不同見解,可以辯論,也應受尊重,此為審判獨立的基本價值,不宜以恐龍概稱。

民意那裡弄得懂司法高堂裡的運作,看的是量刑結果。因為判決普遍偏輕,最容易懂的「意願」爭議變成標靶,最淺顯的恐龍稱呼,輕易匯集起巨大的抗議能量。

民意產生義憤的團結力量固然可貴,司法要保護的審判獨立價值同樣可貴。令人不解的是,當兩者正面對抗,府院不解釋不抵抗,全倒向民意,以行政疏失結案,置司法於孤立之地。

審判當然有許多應檢討之處,邵燕玲是否適任大法官,亦可受公評。可惜,參與提名者,輕忽民意,又不敢堅持維護審判獨立價值的初衷,致大法官提名過程恐龍化、邵燕玲被汙名化,大法官遭看輕,司法獨立盔甲穿洞,正副總統、司法院長通通低頭道歉,全盤皆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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