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29日 中國時報
【黃雅玲/民間司改會法治教育中心執行秘書、蘇案資深志工】
嘖,再也不想玩,將數字換算成人生的遊戲了。
管他什麼,20年足以讓嬰兒長大成人、可以讓...。因為,你我都心知肚明,20年是多麼長的時間。而我們之所以可以輕鬆的說,20年等於...,不都是因為,這虛擲的20年並不是我們的人生。
從1996年參與蘇建和案的救援工作開始,其實好幾次,我都在心裡慶幸著,「好險,這不是我的人生」,我的人生並沒有遇上被捲入司法案件、屈打成招、誣陷入獄、在死刑前徘徊、無罪平反卻算不上真正的清白、審理過程不斷創下司法紀錄...。
心裡一邊慶幸著,卻也一路看著蘇建和三人承受著這些無法選擇的人生經歷;同時心中的疑惑持續增加:為什麼,為什麼,標榜民主法治,以經濟奇蹟為傲的國家,可以容許這樣的事情發生在我們的週遭?這是誰造成的?跟你我沒有關係嗎?
十多年前,去看守所探視時,數度與蘇建和三人相約:「陽光底下相見!」那時候,也不知道這個約定真的可以實現,只覺得不公平的事情,應該能夠改變。十多年過去,這個約定真的實現了,應該高興還是悲哀?他們三人雖然從死牢中離開,看起來彷彿是自由的,身體上的枷鎖卻轉變成心理上的,很多想做的事情都因為被這個官司禁錮著。不過也只是想要一個平凡的人生,一個跟你我一樣茶米油鹽醬醋茶的人生,卻這麼困難。
蘇建和案歷經了20年,不斷的更審,創下的司法紀錄,都是用三個人的人生換來的。之後還要多久呢?沒有人可以回答,我們只能繼續慶幸著這不是我的人生,同時一起看著,看看今年11月12日,台灣的司法如何給個答案。
(本文部份刊登於2010年10月29日中國時報時論廣場,標題為《咱的社會-蘇建和案 20年的折磨》,此為完整原文。上圖為台灣高等法院蘇建和案開庭,蘇建和提著兩大袋資料準時到庭應訊。記者/陳君瑋攝)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