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31日 星期三

聯合筆記/法官獨捧鋼飯碗?◎王文玲

2010-03-30 聯合報
王文玲

考試院的考績法修正,震動整個公務界,一般公務員都擔心金飯碗變成易碎的瓷飯碗,獨有法官安之泰然,因為他們有憲法作後盾,不管幾個大丙都無法讓他們走路,捧的是摔不壞的鋼飯碗。

憲法如此善待法官,為的是讓法官們好好獨立審判,啥米攏免驚,除非犯法受到刑事懲罰,或者犯了大錯受到撤職處分,否則不必擔心位子不保。

不僅如此,在「法官法」未完成立法前,法官們雖和一般公務員一樣有考績,但為避免行政力量藉打考績來影響審判,在前司法院長施啟揚時代,法官已全部考甲等,扁政府時才「降低」到九成。

少了考績的束縛,誰來管法官呢?只能靠法官的自律、自治與自重。

自律、自重,考驗人性,法官一樣很難通過考驗。從法官評鑑到法官自律,法官對自己人仍然心太軟,不但以嚴格標準審視行政疏失,遇到審案態度不佳,過度膨脹權力,或辦案粗率,隨便找理由假裝案件正在進行,或乾脆把工作推給法官助理,不在意判決品質,案件審個五年十年也無所謂等不負責任的情形,多半和稀泥了事。

十幾年來的司法改革運動,讓法官不必受制於司法行政的干預。法官可透過法官會議決定事務的分配,可經由自律會議先議法官的不當行為,可參與人事審議表決調動獎懲。但享有的權力日益充實,向上提升的自我要求卻未隨之俱進,也一直沒有共同營造「以法官為傲」的審判文化。

看在其他公務員眼裡,怎會不嫉妒?法官倘只「享受」審判獨立之利,躲在獨立的空間裡相互取暖,不思多盡些自律的義務,法官自治屏障總有一天會被另一種改革呼聲推倒。

法官必須好好自我監督,別輕易砸了社會細心呵護審判獨立的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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