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26日 星期五

靈感書/殺人犯◎張娟芬

2010-03-26 聯副專欄

張娟芬

有預謀,是的。她殺了人,是的。悔意,沒有。所以沒什麼可辯解的……

我看《我一直深愛著你》(Il y a longtemps que je t'aime),第一景就很受震撼。Kristin Scott Thomas,高高的額頭、深陷的眼眶,給人尊貴冷淡的印象。距離《英倫情人》已經過了十幾年,正牌的女演員都很有種的讓自己的臉留下該留的痕跡,Kristin Scott Thomas也是如此。她老了。電影的開場就只是拍她,疲倦憔悴,有點焦慮的抽支菸,鏡頭裡只有她的臉,但是她的臉就開啟了一切又總結了一切,她充滿了故事,但卻埋得那麼深。

她坐牢坐了十五年,終於出獄了。妹妹來接她,她卻冷淡而毫不感激。她去找工作要重新適應社會,她的故事終於一點一滴的浮現:她入獄以後父母再也不認她,也不准她妹妹寫信給她,社會關係完全斷絕。她以前很疼她妹妹的,所以現在妹妹充滿了歉意想要彌補,但是妹妹與妹夫反常的沒有自己生育,而領養了兩個越南小孩。她一看就明白了,態度尖銳的說:「是因為我。」

是因為她。她犯下的恐怖的罪行,使她繫獄十五年,使她去求職時被趕出來,也使得她妹妹不敢生小孩;因為她謀殺了自己的親生兒子。那時候她已經離婚了,前夫也出庭作證不利於她,而她對一切指控完全保持沉默,所以法庭認為這個人罪大惡極、人神共憤——什麼樣的人能夠對一個六歲的小男孩痛下殺手?而且這個小孩還不是別人,是她自己懷胎十月所生!

如果她在此時此刻的台灣,強大的民意會聚成熊熊怒火要求判她死刑,一命償一命。強大的民意會要求最高法院不要一直發回,應該速審速決,以嚇阻其他也正在計畫殺死自己小孩的媽媽們。不肯批死刑令的法務部長已經被迫下台,所以新任法務部長已懂得順應民意說:人神共憤者優先執刑。人神共憤?有什麼比殺害自己親生兒子更「人神共憤」?打死她!她的案子罪證確鑿,她自己都默認了不是嗎!打死她!為了那無辜死去的小孩,打死她!

她沒有為自己辯解,直到她妹妹發現了真相:一紙醫院的檢驗報告。她的兒子得了絕症,無法治療。她兒子發作過幾次,生不如死。作母親的,也跟著生不如死。所以她為兒子安排了一次愉快的假期,然後親手殺了他。

有預謀,是的。她殺了人,是的。悔意,沒有。所以沒什麼可辯解的;要說什麼呢?她哀傷,痛苦,痛到最深處反而表現出漠不關心與毫不在乎,一副泯滅人性的樣子。末尾她對妹妹說:「小孩死掉了才是最恐怖的監獄。妳永遠不能出獄。」而她的臉,絕望與深情,寫在每一條不加掩飾的皺紋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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