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14日 星期五

許嫌自白:我做的 你們都說不是我◎中國時報

嫌自白:我做的 你們都說不是我
2010-05-13 中國時報
【林如昕/台北】

右圖:當年是空軍防砲警衛司令部四營二連的軍人許姓嫌犯,目前在台南服刑。(中國時報資料照片/鄭履中攝)

下圖:85年謝童姦殺案的血衣。(中國時報資料照片/鄭履中攝)

 謝童姦殺案在監委調查後大翻案,已槍決的江國慶罪證不足。監委在查案時發現,就在江國慶有罪定讞前兩個月,另起性侵女童案的許姓士兵嫌犯主動自白,堅稱謝案是他做的,還描述謝童衣著、犯案流程等。又幾乎是同時間,軍方接獲竹竿性侵案一審法官通知,許嫌有涉案可能,要求調閱請假資料和測謊。

 軍方安排精神鑑定 認定智能偏低

 但空軍接獲兩大重要訊息後,都以相當異常的方式處理。監委查出,得到許嫌自白之後,軍方「火速主動」安排精神鑑定,認定智能偏低,以至於後續測謊鑑定都不足採信,接著又以供詞前後有矛盾為由,排除許兵自白。就連許兵犯下的性侵女童案,也從軍法的唯一死刑驟減為八年六個月,最後許兵服刑四年三個月就假釋出獄,出獄後再犯誘拐女童案。

 監院再重提謝童案 他仍記憶猶新

 許嫌於八六年五月間趁著當兵休假時間,犯下大中保齡球館性侵女童案,收押防警部看守所時,主動向同房士兵表示,是他和友人姦殺謝姓女童。消息一出,震驚空軍高層,當時軍檢進行兩次訊問、一次現場模擬,許兵都堅持犯案,之後雖翻供,但監院直到今年四月廿日,派調查專員到軍監訪談許某時,他依舊對犯案細節記憶猶新,能清楚描繪犯案現場,對於性侵動作、血跡潑濺的高度,也一一說明,只是所有故事前提都是「別人告訴我江國慶如何性侵女童」。

 至於竹竿性侵女童案的部分,軍方接獲地方法院法官請求時,卻沒有立即提供許兵請假資料,拖了四十天才送出資料,最後證實竹竿案案發期間,許兵正好休假,前後請了十五天。

 監委批評,竹竿性侵案一審時,法官頻向軍方調卷,還提押許兵測謊,國防部卻不詳查關聯性,影響案件偵查,有重大違失。

 測謊紀錄關鍵對話 說不是江做的

 監委馬以工指出,在調閱刑事局對許兵測謊紀錄時發現一段關鍵對話,發問者詢問:「謝姓女童案是不是江國慶做的?」許兵回答「絕對不是」,「那是不是你做的?」許兵再回答:「我說我做的,你們都說不是我做的。」

 監委分析,許嫌在最初所做的自白,證據力明顯高於江國慶自白。首先,許嫌自白在沒有外力介入下所作,具有任意性,且描述情節合理,包括女童樣貌、衣著,清洗和丟棄屍體方式也和向場蒐集的客觀證據多有吻合,儘管初訊、複訊和現場模擬有矛盾之處,「大多屬於枝節部分」。

 另外,許兵曾在自白中提到,廁所內牆上有血跡和一小節腸子,又在現場模擬時表示,「看見整團未扯斷的腸子」。監委認為,提到腸子的部分與現場勘查報告、法醫報告不符,但與竹竿案相符,「是否有記憶混淆之情形不無可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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