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檢駁監委:沒說過天冷不到現場
2010-05-12 中國時報
【張朝欣、林如昕/綜合報導】
因竹竿性侵女童案遭監察院糾正的雲林地檢署檢察長劉家芳說,他絕對沒有說因天冷所以不到現場,這句話是誰傳出來的,他也不確定,但若有監委或任何人不實指控他,為了自己的清譽,他一定會提出告訴。
主查監委高鳳仙回應,調查報告有約詢筆錄為本,而約詢筆錄有當事人簽名確認,監委查案一切照程序處理。她也批評,身為地方檢察長,應先了解事實真相,不該動不動要提告。
劉家芳強調,他未到現場並不表示沒作為,而是立即趕往醫院讓被害女童指認嫌犯照片,隔天再到警局聽取嫌犯自白,因依他辦案多年的經驗研判,當時最重要的事情並不是到現場,而是嫌犯的自白與被害人的指認。
劉家芳指出,案發現場因位於郊區,經多日雨淋後,現場遭破壞,他再到現場已無法取得更進一步相關物證,對案情沒有幫助,唯有鎖定嫌犯自白與被害人指認才是正確辦案方向。
至於外界指稱他因天冷所以才沒有到現場,劉家芳強調,若是如此,他在拿到專案人員彙整的資料後,應該是回家休息,但他卻是在寒冷的天氣中趕到醫院徹夜辦案,隔天並趕往警局與嫌犯見面了解案情。
高鳳仙強調,監院司法法制委員會今天才要開會討論此案,調查報告須經過委員會通過後才對外公布,她不會在此時透露內容。
監委強調,調查報告內容絕對是根據卷證資料及約詢筆錄,筆錄內容也經由當事人確認,若檢察官要提告,這是個人的權利,「隨時歡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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