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10日 星期五

聯合筆記/拿掉不適任法官的防護罩◎楊湘鈞

2010-09-10 聯合報
【楊湘鈞】

在多名法官涉貪被押氛圍下,或因民氣可用,考試院會前瞻性的通過試院版的法官法草案,打算「雙規」不適任法官,意圖斷掉他們的後路,規定表現太差的法官不能轉任律師,或遭撤職者不得擔任其他公職。

此舉誠可謂大快人心!不過,民眾不要高興太早;畢竟,它挑戰的是受憲法保障的「法官終身職」精神,目前也僅只是「提案」,未來立法時若遭遇「恐龍立委」、釋憲時撞到「恐龍大法官」,仍可能變盤!

許多人或許不知道,法官法最早立法的目的,是偏向保障司法官,因而有人戲稱它是「法官福利法」。經過十餘年的草擬與辯論,三年前司法院會好不容易通過草案,加進了評鑑及淘汰法官的機制,率先挑戰「法官終身職」這一無敵防護罩。

該版本雖規定,可撤不適任司法官的職、或轉任非審判工作,但也只「搔」到防護罩的癢;充其量只能將他們趕出審判行列,這些法官仍保有轉任公務員或律師的無限可能。

這樣的「法官福利法」豈容它輕易過關?因此,在立法院一躺就是三年,真要給那些阻擋法案的立委們鼓鼓掌。

但奇怪的是,最近因司法公信力受到質疑,民意要求司法改革當下,期待立法進程快馬加鞭之際,行政院卻未用力著墨於此,真的有傾聽民意嗎?

值得慶幸的是,考試院昨天推出的「雙規」規範,才真是直搗無敵防護罩的核心;試院直指「免試取得律師資格明顯成為(司法官)一條開創事業第二春的安穩後路」、問題司法官轉任律師後又扮演起在野法曹,更是說到民眾心坎。

只盼未來立法時,能成功穿破不適任法官的無敵防護罩,不再僅是期待司法改革的天邊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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