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27日 星期一

中時社論-白玫瑰的心聲 法官們聽到了嗎

2010-09-27 中國時報 A17 時論廣場
【本報訊】


沒有黨派色彩,沒有政治動員,只靠著人與人之間的傳遞號召,有上萬人主動參與了「九二五白玫瑰運動」,向做出離譜判決的恐龍法官發出怒吼,也對司法功能提出更多期許。白玫瑰的心聲,是這個社會渴望正義的呼喊。法官們請放下身段,好好聽一聽、想一想。


廿五日晚上的凱達格蘭大道上,風吹得涼爽,天空看得見星。席地而坐的群眾裡,有許多小孩,或者牽著爸媽的手,或者在推車裡酣睡,大部分都是全家出動,人手一朵潔白的玫瑰花,大家向輕判性侵女童案的法官吶喊出不滿,要求建立不肖法官退場機制。和當年白曉燕案讓民眾憤怒走上街頭一樣,這次也完全是長期累積的民怨爆發,一個一個單純樸素的人民,氣到集體站出來表達出他們的心聲,因為,司法真的辜負了大家的期望。

白玫瑰運動一呼百應,最直接的原因,當然是好幾件性侵案遭到輕判。儘管法界認為現行法律條文的規範其實有些問題,未必是法官的錯,但對一般民眾來說,性侵兒童簡直罪大惡極,法官卻只顧法條不顧天理,輕輕放過加害人,這對被害人及家屬來說無異是二度傷害。如果這樣,那麼誰家的孩子能得到保障?父母又如何敢期待公權力能作為自己的護衛?

讓這麼多人生氣到上街頭的,不是性侵的壞人─雖然他們也被痛恨,而是做出離譜判決的法官。幾項判決就能激起一場抗議活動,這幾位法官也真是創下歷史紀錄了。也許司法界會認為這只是幾樁個案,也許法官會堅持自己的法律見解正確無誤,但如果真是幾樁個案或法律見解爭議,不會有上萬人同仇敵愾發出怒吼。在白玫瑰的背後,是民眾對司法體系的失望。而這點,值得司法界深切反省。

司法的功能,是以國家公權力來懲罰違法行為,藉此界定並維護社會的是非價值,保護人民、讓弱者不受強者侵犯,或替受害者追討公道,讓民眾對社會體制產生信賴與安全感。如果是叢林社會,自然弱肉強食;但文明的成就之一,就是建立共同遵守的社會規範,並以公權力進行約束與懲罰。因此,人民對司法的期待一直很簡單,無非是保護好人懲罰壞人,讓大家在面對惡徒時能有公權力做後盾。如果民眾對這個保障失去信任,生活的安全感也會為之崩潰。

然而,這麼簡單的期待,卻經常換來失望。在許許多多的案子裡,可以看到壞人被輕判,被害人欲哭無淚;或者審判過程拖上五年十載,遲來的正義慰藉不了任何人;或者襲胸強吻者無罪,或者法官收賄縱放罪犯。老百姓無權無勢,不靠司法保護,難道靠自組鄉勇或撂人動私刑來討公道?因此,要求不肖法官退場,並不針對哪位法官,而是希望司法判決品質能夠改進,讓人民擁有一個可以信賴的司法機制。

當然,不能一竿子打翻一船人,敬業認真的法官還是非常多,有些工作負擔甚至達到了過勞的程度。但是法律人的問題,常常是法條至上,法官高高在上當久了,有些甚至容易變得專斷傲慢。法律界有句名言:「法律是保護懂法律的」,意即懂得使用法律的人才能得到法律的保障。驗諸現實,固然如此,但法律人普遍視此為理所當然,其實就隱藏著一分專業的優越感與傲慢。法律是為了保護人民、維護是非而存在的,離開了人,它們就只是價值空洞的虛偽正義。

司法是社會良知的最後一道防線,也是人民依賴的最終保護。但司法判決的品質,目前卻缺乏足夠的監督審核,民眾對不當判決也缺乏抗衡工具。司法圈自成一個次文化,官官相護,很難對自己人下重手,也不願外人來插手。以至於判決品質差、風評又不佳的法官,還是可以持續享受高位與優遇,以及攸關人民利益的裁判權。有些年輕識淺的法官,判決甚至脫離現實。這些問題,人民都看在眼裡,記在心裡。即使看不懂法條,久了,對司法品質還是會有個評價。

這次白玫瑰運動,就是長久以來對司法功能失望的人民,集體發出了指責。社會機制的運作主體是人,服務的對象也是人,司法界應該深刻反省,把頭從法條迷宮裡抬起來,好好反省自己,是不是做到了保護人民、捍衛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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