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11日 星期二

中央社:民間司改會-不要恐龍法官法

2011年01月11日 中央社 
記者唐筱恬/台北報導 

民間司改會等團體組成法官檢察官評鑑法推動聯盟,今天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高喊「不要恐龍法官法」,籲司法院成立公正的評鑑基金會,每年對全體法官進行評鑑,並終結法官考試。

立法院日前初審通過法官法草案,民間團體認為不符合人民期待,因此再提出六大訴求,分別是每年進行1次全體法官評鑑、公開法官評鑑結果、成立公正獨立的評鑑基金會、司法受害人可檢舉壞法官、終結法官考試、合理的法官保障制度。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董事長瞿海源表示,法官法推動了20年,但立法院初審草案幾乎都依照國民黨立委版本,其中法官法不讓司法受害人投訴法官,比現行制度更倒退。

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峰正表示,司法院雖同意定期評鑑法官,但卻是5年評核1次,呼籲司法院成立「公正獨立的評鑑基金會」,由全體法官、檢察官、律師票選出代表人負責評鑑,並且每年評鑑1次、公開評鑑結果,才符合社會大眾的期待。

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代表黃旭田表示,現在許多年輕法官,欠缺人生歷練,審判時「看起來很認真,卻聽不太懂當事人的話」,建議廢止現行的法官考試,改用具有相當社會經驗的檢察官、律師轉任法官較為適當。

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表示,曾有遭受性侵害的當事人被法官詢問「你的牛仔褲為什麼這麼好脫?」等不尊重當事人的內容,希望法官法能建立不適任法官的退場機制,保護婦女權益。

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表示,社會弱勢者追求司法正義時,雖然可以尋求法律扶助,但仍常常遇到「法官聽不懂弱勢語言」的問題,呼籲司法院、立法院若不能建立完善的淘汰機制,簡直是聯合霸凌台灣司法人權,考驗人民對司法的耐性。

公視中晝新聞:法院評鑑法官 司改團體抨擊恐龍法

2011年01月11日 公視中晝新聞 
記者蔡慧玲、劉漢麟/台北報導 



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峰正律師:「五年一次是司法院自己評鑑,它還說它不要公佈評鑑結果,那要做這個幹麻?」(點圖可見影音新聞)
 

日前爭議20年「法官法」終於在立院初審通過,不過法案中,法官的評鑑制度,以及退場機制,並未引進外部的監督,而是由法院自己評鑑,今天司改團體出面痛批,這樣初審通過的版本,根本是恐龍法官法,不僅不符合民間期待,更是讓司法改革大倒退。
 
在1/11司法節,十多個民間團體出面喊出對司法改革的六大訴求,表達對於「法官法」現行立法版本的不滿,尤其在法官評鑑制度,竟然是五年一次評核,並非每年定期全體評鑑,也沒有引進外部的監督機制,質疑最後恐怕形成官官相護的評鑑。
 

民間團體也批評,在初審條文中,還禁止司法案件當事人投訴承審案件的法官,形同犧牲司法受害者喊冤的權利,另外在法官進場制度,仍舊以考試方式選擇法官,可能會產出與社會脫節的恐龍法官。

司法院才在1/10,宣布成立司改策進會,但對於「法官法」改革的重點,民間團體卻認為不符合社會期待,要求政府正視這個問題,別讓司法改革越走越倒退。






Peopo公視新聞平台:拒絕恐龍法官法 霸凌司法人權 民間司改團體呼籲納稅人站出來 拒養恐龍法官

2011年01月11日 Peopo公視新聞平台 
公民記者陳玲玲/立法院報導
 

今(11)日是司法節,延宕超過二十年,社會共同矚目與期待的「法官法」立法,在司法節前夕(6日)於立法院完成一讀,但民間團體對於法案內容存有諸多不滿。民間司改會等團體所組成法官檢察官評鑑法推動聯盟,由司改會執行長林峰正和中研院社會學研究所研究員瞿海源,邀集眾多民間社團於今天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高喊「不要恐龍法官法」。出席的團體包括:律師公會全聯會、人本教育基金會、勵馨基金會、台灣勞工陣線、台灣婦女團體全聯會、婦女救援基金會、中華民國殘障聯盟、天主教越南外勞配偶辦公室、台灣人權促進會、廢死聯盟、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青平台等代表,並於記者會中提出六大訴求,要求法官評鑑必須每年一次、評鑑結果要公開、要成立公正獨立的評鑑基金會、讓司法受害人可檢舉壞法官、終結法官考試、拒養恐龍法官一輩子。

瞿海源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目前台灣司法所面臨的最大問題,就是檢察官的濫訴、以及法官的亂判決,因此希望透過「法官法」的立法,將這樣的情形加以導正。近日,立法院完成一讀的法官法版本,其結果不符合民間的期待,讓人深感痛心;且司法院把評鑑法官的單位設在司法院下,由立法院、監察院和司法院長各推派2人擔任評鑑委員,拒絕評鑑委員由全體法官、檢察官和律師團體推派代表、不讓民間參與評鑑法官;同時,法官法版本也不主張全面評鑑法官,這將可能導致政治介入法官評鑑的程序,而無法找出問題法官。他直批上任三個月的司法院長賴敏浩不能建立公平制度,顯示其表現完全不及格。瞿海源也沉痛指出,若讓這麼重要的法案就這樣通過,將會是台灣司法的大災難、一個大倒退。
 

圖說1:瞿海源表示,目前台灣司法所面臨的最大問題,就是檢察官的濫訴、以及法官的亂判決,因此希望透過「法官法」的立法,將這樣的情形加以導正。

司改會執行長林峰正指出,民間司改團體要求,法官評鑑應該每年1次,全體法官都應受評,並且公開評鑑結果。然司法院雖接納民間要求定期評鑑全體法官的建議,卻只同意5年進行1次,且非由外部評鑑委員的法官評鑑委員會負責,而是由司法院自行安排,其評鑑結果也不肯公開,他直批簡直就是黑箱作業。司改團體要求,受害人應該有檢舉違法及處置不當的法官的權利,但國民黨居然在一讀時,把案件當事人申訴的權利拿掉,讓司法受害有冤無處申,林峰正批評,比現在的制度還要倒退。他認為,憲法保障法官終身職,因而衍生的法官福利、優遇制度,甚至退休還可領取可觀的退休金及退養金,一讀通過的恐龍法官法無法淘汰恐龍法官,反而給了恐龍法官好福利、多保障,成為捧著鑽石飯碗的公務員,而納稅人一輩子竟然得「依法」養恐龍法官,他呼籲全民站出來拒絕龍法官法並拒當冤大頭!

律師全聯會暨司法革新委員會主委黃旭田表示,現在許多年輕法官,欠缺人生歷練,審判時「看起來很認真,卻聽不太懂當事人的話」,建議法官考試逐步停辦,改由資深律師、檢察官遴選與轉任法官較為適當;再則,黃旭田強烈質疑,法官評鑑制度的建立,其目的就是為了淘汰不適任的法官,而立法院初審版本卻拿掉全面評鑑,只留個案評鑑,比司法院版更倒退,立法院應該為此初審版本負責;另倘若法官評鑑的結果不能公開,那麼評鑑又有何意義!
自嘲甫獲二代健保法創傷症候群平復的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則嘲諷,一讀通過的「法官法」是司法和立法聯手「霸凌」台灣的司法人權,同時也在考驗人民對司法的耐性。他指出,社會弱勢者追求司法正義時,雖可尋求法律扶助的管道,但仍常常遇到「法官聽不懂弱勢語言」的問題,並呼籲司法院、立法院若不能建立完善的淘汰機制,將繼續與霸凌司法人權的共犯結構週旋到底。

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表示,不希望只會考試的法官,將人民當成白老鼠。她提到,曾有遭受性侵害的當事人遭法官詢問「妳的牛仔褲為什麼這麼好脫?」等不尊重當事人的內容,希望法官法能建立不適任法官的退場機制,保護婦女權益。

中華民國殘障聯盟謝東儒副秘書長激動的表示,一讀通過的法官法,簡直羞辱民間的聲音,羞辱40萬位參與白玫瑰運動的人民。他提到目前司法最大的問題,並非來自於人民對司法的不信任,而是在於沒有制衡的機制與作為,對於司法院剝奪障礙者成為法官的機會,以及漠視障礙團體的權益,他大聲疾呼,人民需要法官檢察官的評鑑法案,藉以保障友善及公義的司法環境。

2008年總統大選時,馬英九總統的新世紀人權宣言對於司法,提到「透過多元、專業且有人民參與的定期評鑑制度,淘汰濫權失職司法官」的承諾。如今,司法院與立法院均置總統的承諾於不顧,那麼馬總統是否應該站出來,說清楚、講明白,究竟競選政見要不要落實?距離該法案三讀通過的時間,開始進入倒數階段,人民對這樣一部「恐龍法官法」發出怒吼,「拒養恐龍法官,拒絕恐龍法官法!」並呼籲朝野立委正視民意,且強烈要求馬英九總統實現承諾,不要再跳票了!
 
圖説2:民間司改會與眾多民間團體舉辦「我們不要恐龍法官法」記者會


2011年1月10日 星期一

專訪司改會執行長林峰正:法官評鑑入退場 才是司改急項◎自由時報

2011年01月10日 自由時報 
專訪/記者賴仁中
攝影/記者王藝菘

 
林峰正
司法院高層人事更動後,外界還沒看到宏遠的司改擘畫,反而先見司法院長賴浩敏高分貝喊話,要蓋一座被人稱為「帝寶司法院」的司法園區。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林峰正說,民眾期待的司改是軟體先行,司法高層好像只在意硬體,他認為法官人事、評鑑、入場與退場等機制,才是急項,但司法院保守,不作突破,甚至避之唯恐不及。在周占春、洪英花等事件上有無政治介入因素,則啟人疑竇。

明天是司法節,司法院預定今天成立全民司改策進會,但林峰正不抱期望,他說,仍是舊作法,對司改幫助有限。
記者問:司法高層換人後,有無司改新作為?

林峰正答:目前院長賴浩敏上來兩個多月,有無耳目一新,沒辦法馬上觀察到,司法院事務複雜,倒不能要求馬上摸得著頭緒,可是很不好的,是有幾次發言的問題,比如講司法園區。

蓋帝寶級司院 時機不恰當

問:司法高層似乎把重點放在司法園區,你認為真正需要宣誓的司改方向是什麼?

答:司法有需要一個莊嚴的硬體跟外觀,可是在這個時點上講這個不恰當,外界解讀司法院的目標就是花人民納稅錢,去蓋一個富麗堂皇的帝寶級司法園區。

賴院長如果站出來宣誓,對於法官法的立法,法官評鑑要突破以往保守的見解,要拿出開放的、更有效的評鑑制度,並且放手去做,那他會得到民眾掌聲。結果沒有聽到這個,反而先講硬體,好像只在意硬體,恐怕這個社會是要求軟體先行,我要提醒與警告,方法與步驟上面,請司法院再思考一下。

如果今天司法品質已提升、司法信賴度高、受到民眾尊敬,再好的硬體民眾都會支持,這是次序的問題。

2011年1月9日 星期日

中時社論:司改應有具體時程表 勿淪為空談

2011年01月10日 中國時報本報訊 
 
司法院賴浩敏院長在去年底主持年終記者會,表示將以「清明的法官、親民的司法」做施政理念,針對當前人民最關注的司法風紀、品質、態度、效率與信任共五大問題,擬定改革方案,於今年依序推展,以回應國人對於司法改革的殷切期待。 
 
這項宣示司法改革目標及重點的記者會,似乎沒得到媒體的重視,遠不如先前賴院長為爭取司法用地新聞搏得的版面。司法院或許不必抱怨媒體放大了賴院長爭取司法用地的議題,卻不去重視賴院長宣布司法改革的正面意義。記者會所以未能引起媒體的興趣,其實與政策內容的牛肉質量有直接的關係。

持平而論,賴院長提出的施政理念與改革重要方向的點題,均稱正確,也能夠抓住要害。問題是,外界殷切司法改革的作為,不只是點題而已。「清明的法官、親民的司法」,是一個新的提法,與過去翁院長追求的「司法為民」頗能相互呼應,也有再上層樓的用意。但若不能伴隨具體政策施為計畫,再動聽的理念,也只能停留在口號階級;寫對口號,並不能讓司法改革就此得分。


2011年1月8日 星期六

談法官論壇匿名性之可議◎黃錦嵐

2011年01月09日 PNN公視新聞議題中心 
黃錦嵐/資深司法記者 
司法院鑑於「法官論壇」絕大多數法官都是以筆名或化名方式撰稿,有時一人還有多名化身,似乎要形成「一人輿論」,行文語氣,有的影射、嘲諷,有的嘻笑怒罵,甚至暗箭傷人,問題不少,原本自今年元旦起,即要採取新的管理措施。新措施雖然不限制法官以筆名或化名在論壇上撰文,但限制一人一名,企圖扭轉法官匿名撰文規避言責的歪風。

十分可惜的,元旦前夕,司法院又發函給各級法院,暫停實施新管理措施,將再廣徵博議後,再作決定。
去年底,筆者乍聞司法院擬加強管理法官論壇的匿名歪風時,覺得司法院能夠率先以行政管理方式, 扭轉「網路匿名危害性」的法律漏洞,誠屬可敬可佩,如今,實在是令人失望的很!

網路是新興的傳播媒體,與傳統的傳播媒體例如廣播、電視、報紙、書籍,均有嚴格且明確的法律規範相比,最大的不同在於其匿名性太高,而且欠缺相關的網路管制法規,再加上其散佈極為快速,若有人故意散播謠言或誹謗言論,在損害造成之後,受害人經常難以檢具證據提出控訴,更難以個人之力查知中傷誹謗者,只有在引起公憤之下,才有所謂的「人肉搜索」行動,但是,「人肉搜索」總非正常的法制管理。

很可悲的是,民間的網路匿名現象,也侵入唯獨法官才能進入的「法官論壇」之中。法官在論壇上的言論形同司法耳語,與民間的耳語並無二致,有的言論甚至毫無法官風範可言,簡直是法官的「言論霸凌」!

2011年1月7日 星期五

我們不要「恐龍法官法」◎林峰正

2011年01月07日 蘋果日報 
林峰正/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律師 
 

一月十一日是司法節。延宕超過二十年,社會所共同期待的《法官法》立法,也正好湊巧於司法節的前夕在立法院完成一讀。如無意外,下會期的立法院應該可以完成立法。只是,若依照目前國民黨主導通過的一讀條文,只怕不僅沒有辦法淘汰恐龍法官,反而會孕育、催生、保障更多的恐龍法官。

竟不容當事人投訴

就以眾所矚目的不適任法官淘汰機制,也就是法官評鑑機制為例。司法院不僅毫不避嫌,堅持將評鑑機制設在司法院內,甚至也排除民間要求,拒絕評鑑委員中法官、檢察官及律師等專業社群的代表由該社群自行票選產生,反賦與司法院長、法務部及律師全聯會自行推派的權力。國民黨還另就評鑑委員中六位學者及社會公正人士的產生方式,作成由立法院、監察院及司法院各推派兩人的決定。明眼人一望即知,這樣的安排無異是掌握國會多數及監察、司法兩院院長提名權的總統,包辦全部六位學者及社會公正人士的任命權,完全不符合制衡分權的政治原理。

更離譜的是,一讀條文居然推翻多年來司法院與民間的共識,完全不容許司法案件當事人投訴承審案件的法官,閹割司法受害者直接喊冤的權利。再者,司法院也堅持適用法律之見解,不得據為法官評鑑的事由。換言之,若真有恐龍法官也莫可奈何。

此外,司法院雖接納民間要求定期評鑑全體法官的建議,但卻只同意五年進行一次,且非由有外部評鑑委員的法官評鑑委員會負責,而係由司法院自行安排,其評鑑結果也不肯公開。再者,最終決定法官懲戒結果的職務法庭,其審判官也全由法官擔任。

至此可知,立法院一讀通過的法官評鑑制度,與現行民眾直接向監察院檢舉法官的作法相較毫無新意,恐怕還有倒退之虞。全面評鑑法官的民間呼聲,則被導向司法院的密室操作,完全失去監督的意義,更直接違背馬總統在競選時所提出《新世紀人權宣言》中,「透過多元、專業且有人民參與的定期評鑑制度,淘汰濫權失職司法官」的承諾。

貪便未廢法官考試

淘汰法官的評鑑制度已是面目全非,恐龍法官毫無懼色。更嚴重的是,關於選拔什麼樣的人擔任法官,即俗稱的法官進場制度,也毫無改革決心及誠意,因為司法院仍堅持不願廢止法官考試。考試無法選取最適合擔任法官的人才職司審判,早已是社會共識,司法院卻貪圖利便,不願拋棄這個奶嘴,結果便是可能的恐龍法官仍源源不絕透過法官考試代代繁衍。

其他與《法官法》相關的改革重點還有:司法院職司法官升遷、首長選取等重要人事事項的「人事審議委員會」,是否應引進外部委員,促其透明運作,避免官官相護、近親繁殖的弊病;法官訓練竟由法務部而非司法院主導辦理,放任行政權「訓練」司法權的長期沉痾等,無一不是《法官法》未來成敗的重要關鍵,但在立法院一讀程序也紛紛中箭落馬,未獲青睞。

大家都說不要恐龍法官,但若以現在通過的一讀《法官法》版本,差不多可以向社會大眾宣告,還是早早死心吧!距離法案三讀通過的時間已開始倒數,就讓我們集合全民的力量大聲說:「我們不要恐龍法官,更不要恐龍法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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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論:「法官法草案」讓人失望

2011年01月07日 蘋果日報 
蘋論 
 

去年司法界動盪嘈雜不堪,主要因為三種案例引發社會爭議:政治上阿扁家的貪污案件導致法界的分裂;不少資深法官涉嫌貪瀆而遭調查、起訴;恐龍法官無罪釋放若干性侵女童的嫌犯。上述問題製造了社會對法官的強烈不滿,於是塵封20年的「法官法」又被提出討論。

乏監督機制恐袒護

在社會引頸期待司法改革的壓力下,前天立法院的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初審通過了由司法院提出的「法官法草案」。在9個提案、11個版本中,初審通過的是以國民黨立委呂學樟版本的條文居多。該草案涵蓋法官的產生、評鑑、福利、保障和退場等機制,雖完整但仍很鄉愿,多處避重就輕,尤其是對法官保障與福利方面有增無減,已遭人譏諷為「法官福利法」,與原主旨相反。

該草案最惹人指摘的是法官的升遷、獎懲仍在法院與法官代表的手中,並沒有引進外部監督機制,還是可以官官相護。司法院甚至反對立委要求的每年定期進行法官評鑑。也許立委評鑑法官有違《憲法》的權力分立原則;但草案中司法院堅壁清野、寸土必爭的態度,已把本位主義齜牙咧嘴護地盤的咆哮神情表露無遺。

草案還規定,由總統任命的司法院長可掌控人事審議委員會與職務法庭(負責法官懲戒);而法官評鑑委員會執政黨可以控制過半的委員。草案如果三讀通過,總統及行政首長都可輕易操縱司法。 

至於飽受各界譴責的「童子軍法官」,草案完全未提。歐美的法官來自資深律師、檢察官、法律學者轉業出任,對實務相當熟悉。而台灣的法官大多數來自考試,法學院畢業未入社會只要熟讀法學書籍,年紀輕輕即可考上法官,以致出現很多白目的低品質判決,成為笑柄,也毀損司法的權威。

優渥福利竟法制化

法官評鑑機制為保障審判的獨立,應設在司法院,但應開放部分外部監督,並辦理法官個別評鑑,因全面評鑑不但可能影響審判的獨立性,而且最終還是回到個別評鑑。前天通過的草案最離譜的是把法官優渥的福利全部法制化,其規模、升等、待遇、加給、退休都遠比公務員好。
「法官法草案」表面上輕輕責罵,實際上大送糖果。其實「法官法」的核心應該是法官審判的獨立,不是甜蜜的福利。這個草案讓期待改革的人非常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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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6日 星期四

自由時報:法官法初審 法官獎懲 仍無外部監督

2011年01月06日 自由時報
記者林恕暉/台北報導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昨初審通過爭議多年的「法官法草案」,法官升遷、獎懲仍由法院與法官代表掌握,並未引進外部監督機制。儘管朝野立委都要求每年定期進行法官評鑑,但司法院反對,多項爭議條文待協商,本會期不可能完成三讀立法。

18條文保留協商 本會期難三讀

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批評,馬英九推動的法官法草案根本是假改革,依初審版本,司法院長可掌控人事審議委員會、職務法庭,甚至連法官評鑑委員會,執政者都可能掌握過半委員;若此版本過關,更落實「法院是國民黨開的」,馬的政治黑手更易操控司法。

民進黨批馬推法官法 是假改革

法官法立法延宕二十年,其中檢察官是否為司法官問題,一度引發法官、檢察官系統對立,二○○七年一度通過初審,但未完成立法。去年九月法官貪瀆及「恐龍法官」問題引發社會關切,司法院領銜重提法官法草案,加上各黨立委提案,共有九案、十一個版本。

昨天通過初審版本以國民黨立委呂學樟版本條文居多,但仍有十八條條文保留。

「法官評鑑」部份,立委提案要求每年定期評鑑,但司法院、法官協會與部份藍委強烈反對,要求只針對有重大過失導致審案重大違誤或違法兼職等問題法官,才進行「個案評鑑」。

司法院另透過呂學樟提修正草案,規定司法院每五年至少一次法官全面評核,結果不予公開,評核結果發現問題者,才移付法官評鑑委員會,評核標準、項目、方式都由司法院訂定。但相關條文無法達成共識。

草案規定,法官評鑑委員會設委員十一人,由法官票選兩人、檢察官票選一人、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推派兩人;學者及社會公正人士六人,分別由立法院長、考試院長、司法院長各提名兩人,任期兩年。

柯建銘批評,此舉將使學者與社會公正人士淪為「政治分贓」,很容易被執政黨操控;他主張由法官、檢察官、律師票選代表推派產生,才能引進外部監督力量。

負責法官懲戒的「職務法庭」則由公懲會委員長擔任審判長,與四名陪席法官,都由司法院長任命;多位立委質疑這是「自己人審自己人」,司法院長可操控一切。

自由時報:保護既得利益 法官法淪法官福利法

2011年01月06日 自由時報 
記者林恕暉/特稿 
 

在國民黨立委主導下,「法官法草案」將法官快速晉級、優渥待遇、豐厚退養金都法制化,但欠缺社會經驗的「嬰兒法官」問題卻未處理。多數法官非由資深檢察官、資深律師或學者轉任,多項措施也極力保護既得利益,使法官法草案淪為「法官福利法」。

我國法官主要經由考試產生,而非如歐美等國多由資深檢察官、律師、學者遴選轉任,不少人學校畢業後就考上法官,產生許多欠缺社會歷練的「嬰兒法官」,審判品質遭人詬病。

○七年司法院、行政院提出的法官法草案,曾研議二年內取消法官考試,希望進行法官任用制度改革;昨天初審通過的法官法草案,並無類似條文。馬政府不願面對,放任問題持續,法官優渥福利卻全部獲法制化,難怪會被諷刺是「法官福利法」。

草案另規定,法官連續四年職務評定為良好,未受刑事處罰、懲戒處分者,晉二級。但公務員必須一年內記大功兩次才能升兩級,多數法官依此任職十八年即可達十四職等,法官升官比公務員快得多,也有破壞國家制度之嫌。

草案還規定,非主管職務法官都可領取專業加給、職務加給,使法官待遇遠比相同職等公務員主管優渥。以簡任十四職等法官來說,月薪即可達十七萬七千一百五十五元。

法官退休後,除本俸退休金外,還可領月退養金,依法官法草案月退養金與月退休金合計的所得替代率上限為九十八%,比一般公務員的九十五%更高。以法官若在去年底年滿六十五歲、年資三十五年、簡任十四職等退休為例,月退養金與月退休金合計可達十七萬三千六百一十二元。

在社會對退休軍公教領十八%不公不義的撻伐聲中,法官領取如此優渥的月薪及退休金是否合理,也應經過社會進一步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