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25日 星期五

恐龍法官與奶嘴法官◎蘋論

2011年03月25日 蘋果日報 
蘋論

社會對法官的批評除了「有錢判生,無錢判死」之外,主要集中在三部分:法官進場機制有很大的弊病,以致法官太年輕,脫離社會現實,判決違背常識。法官的考核及獎懲馬虎敷衍,保守頑固。法官為終身職,只要不犯法就可終身不必退休,沒有退場機制。於是出現不少恐龍法官以及他們做出的恐龍判決。

首先,法官的進場機制十分荒謬,只要司法官考試及格即可擔任法官。由於毫無社會歷練,以致笑話百出,像是不會開車的法官審理車禍、酒駕的案子,問些外行問題讓人忍俊不禁。特別是與性有關的案子,年輕女法官審問的尤其離譜,連社會俗語「吹喇叭」都不懂,還要求將喇叭呈堂。 

以去年為例,錄取司法官146人,30人為應屆畢業生,53%在21歲到25歲之間,平均年齡不到26歲,幾乎全無社會經驗,被社會戲稱為「娃娃法官」、「奶嘴法官」或「童軍法官」。過去司法院一直逃避解決這個問題,近年來由於被社會指摘太多,才逐年降低考試進場當法官的人數,並鼓勵優秀律師轉任法官。今年經由考試、受訓、分發的的娃娃法官有50人,律師公開甄試轉任法官的約20人。考試進場的人數是律師轉任的2倍。司法院還將主動遴選優良資深律師進任法官。但律師界認為司法院對律師個人申請的審查過嚴,限制太多。 
 
享盡終身職特權
 
美國法官就是由律師、法學教授轉任,沒有奶嘴法官。台灣民間要求10年內逐年降低考試晉用法官到零,但司法院不知為何反對。

其次,法官的考核與獎懲也是司法素質差的主因之一。由於《憲法》規定法官為終身職,於是考核、獎懲意義不大,只要法官沒犯法,可以一直做到死,考核獎懲又如何?反正不能開除。全世界國家只有台灣法官沒有退休機制,德國法官滿67歲就規定要退休,與公務員一樣。此外,法官法草案規定,法官的升遷、獎懲仍由法院與法官代表掌握,拒絕引進外部監督機制,以致法官們可以官官相護,沆瀣一氣。民間因此諷刺法官法草案已沉淪為「法官福利法」。

再者,法官的退場機制很重要。先要大法官釋憲,推翻法官終身職的誤導,讓法官和其他公務員持一樣的退休待遇。然後法官評鑑須聘請外部學者專家與內部司法院的人員共同組成,盡量使評鑑公平合理。法官享盡終身職特權,薪資又遠比一般公務員高,是群被社會縱容多年的特權族群,不大刀闊斧改革,是不可能得到社會的信任與尊敬的。



1 則留言:

  1. 如果車禍事故在法院審理,應以交通隊記錄做根據,然而恐攏卻依不公不正的依賴鑑定報告為根據,這樣交通隊是不是該解散了,恐龍均以"亦同本院認定"一詞讓被告含冤,如果恐龍脫掉那件黑袍,與被告同坐辯論,恐隆應該會會變蜥蜴吧!!鑑定委員會備關說的傳言皆有所聞,審判應多方資源才可論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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