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1-07 自由時報 自由廣場
祝平次
一月七日,審判台大社會系教師李明璁的案件即將在台北地院開庭。而在幾個月前,一百多位的教師和民間團體成員,曾表達如果李明璁遭審判,他們願意集體自首的決心。我們當然不樂意看到這群社會菁英真的在自首後,遭到冗長訴訟程序的糾纏。但這種大規模的集體向司法系統的抗議為什麼會出現在台灣,卻值得我們注意。
台灣從強人集權統治之後,在政治上雖然逐漸走上民主化,建立了自己的民主傳統二十年。然而在這段漫長而不明顯的轉型裡,轉型正義的問題一直沒有全面的進行,過去政權所做的不義沒有受到具體的調查、清算和譴責。也因為這樣,台灣社會不同族群、不同領域的人們對於台灣的歷史與未來,並沒有共同的基礎。而過去做為統治工具的司法與教育兩個領域,雖然也有不同變化,但各有各的歷程,很難看到對方和自己領域的關係。司法因為其人事權力和政權有密切的關係,較難分割。中、小學教育因為直接對政權的衝激較不明顯,因此一直到二○○○年政權轉移前並沒有明顯的改變;而即使政權更替之後,也因為教育改革本身的難度,教育的內容並沒有什麼改變。但對於個別教師則不然。在台灣民主化的過程當中,可以看到不同等級教師投入的現象。但即使如此,直接對檢調系統提出挑戰,還史無前例。
因陳雲林來台,而引起的李明璁事件,竟然引起一百多位大專教師和民間團體負責人開記者會聲明願意集體自首。兩種安定民主社會的最大力量因為代表現今政權之檢察機關的關係,即將產生面對面的衝突。這件事值得大家思索的事情很多,然而其結果無疑象徵著台灣在今後民主發展的一個大方向。到底政治是不是還能操控這兩股安定民主的力量,使之互相衝突,使民主倒退;還是台灣的司法已經真正獨立,能擺脫政治對司法的干涉,而一起和教育扮演守護台灣民主的新生力量。
(作者為清大中文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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