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璁教授遭違反集遊法起訴案開庭動員通知
李明璁教授集會遊行法案即將於1月7日下午兩點十分於台北地方法院刑事庭第3庭開庭,當天院方將傳中正一分局忠孝東路派出所所長、台大社會系范雲教授、政大社會系黃厚銘教授、中原財法系徐偉群教授、靜宜大學法律系林淑雅教授及綠黨發言人潘翰聲等六位證人當庭作證。
我們認為,當朝野一致高喊「廢除集遊法刑罰規定」,馬總統一再聲稱「落實人權公約」的同時,竟然仍有人必須為集會遊行,面臨法院刑事審判,這實在是莫大的諷刺。
我們也對於檢察官無視憲法言論結社自由保障、以及標準不一的濫行起訴,感到憤怒。在此,我們敬邀關心集遊法修廢問題的朋友,歡迎前來法庭旁聽,發現真相,瞭解集遊惡法缺失!
開庭時間:2010年1月7日下午14:10
開庭地點:台北地方法院刑事庭第3庭(臺北市博愛路 131 號)
法庭觀察聯絡人:民間司改會執行秘書 楊宗澧 02-25231178分機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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