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宗澧(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秘書)
聖誕假期間,起草《零八憲章》的劉曉波被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的罪名判處十一年的徒刑,剝奪政治權利二年,維權運動人士及包含達賴喇嘛在內的各界領袖第一時間發出釋放劉曉波的呼籲。而備受矚目的英國人謝赫 (Akmal Shaikh) 因涉嫌運毒被判死刑一案,儘管在英國政府與人權團體全力的救援之下,仍在新年假期前夕遭到中國政府執行死刑。謝赫,成了這五十年來,第一位遭受中國執行死刑的歐盟國家人士。
劉曉波,因為異議而入罪的良心犯,對照像是謝赫這樣一個因涉嫌運毒而判刑的死刑犯,從深受基督教文明影響的西方民主價值來看,在聖誕假期這深具重要意義的時刻,宛如被釘在十字架上的兩人,誰有罪?
我並不試圖從宗教的觀點來解釋這兩個人所謂的「罪」,但是我們不妨從一個「文明社會」的角度來看劉曉波與謝赫兩個案例所傳達的訊息。
劉曉波,因為起草《零八憲章》,主張政治的民主改革,遭受司法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這樣的罪名判刑,凸顯中國司法仍在為政治服務的問題;謝赫,因為運輸毒品而被迅速地判處死刑,但查證過程未盡周詳,忽略精神鑑定等基本程序,凸顯中國司法的程序正義問題仍然嚴重。
因為劉曉波已被確立在一個良心犯的位置,不論是中國國內或者國際社會,已展開一波波的聲援劉曉波行動。然而,回到謝赫案,無論再怎麼強調司法程序的不公義,他逝去的生命都已無可回復,留給世人的卻只剩「運毒犯」的印記;謝赫是否真的犯下這樣的罪行,再也沒有人能知道了。
已是世界第三大經濟體的中國雖然一再強調和平崛起,甚至將成為超日趕美的「經濟強國」,在經濟層面的自我感覺良好,為何卻無法讓全世界也認同中國是個「文明大國」。所謂「文明」的許多基本指標,諸如司法獨立、人權保障、轉型正義等,在劉曉波起草的《零八憲章》裡,已為中國勾勒出文明國家的願景。然而在2009年步入尾聲之際,世界也見證中國政府持續地以最不文明的刑罰—「死刑」來引人入罪,並用十一年的時間來證明中國距離「文明大國」的落後進度。
如果把劉曉波跟謝赫當做是耶穌釘在十字架上兩旁的「罪人」,想必慈愛的耶穌也會承擔、赦免他們所犯下的「罪行」,相信耶穌會說:「有罪的,是中國的司法!」。但抱歉,我忘了,原來中國共產黨是無神論的。中國,從來沒在怕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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