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3月31日
林孟皇/臺北地方法院法官
長期以來,我國社會因為法治文化不彰、法界抱殘守缺、 堅守法律形式主義與近親繁殖的結果,司法公信力一向不高。 唯一的例外,則是擔任「憲法維護者」的司法院大法官。但是, 看到馬總統原來準備提名的四位大法官人選,只能搖頭嘆息。
大法官多元化的重要性
扮演相當於美國聯邦最高法院角色的大法官, 能在這法治文化荒漠之地擁有某程度的公信力, 很大原因來自人選的多元化。尤其學者出身的大法官, 往往以其精湛的學養、多元論證的說理能力,寫出一篇篇雋永、 足資傳世的釋憲理由書。不僅多次解決我國的憲政爭議, 更引領法學的未來發展。
因為是學者出身,比較不會僵守法律形式主義: 認為法律體系是客觀、中立、自主的邏輯體系。 反而較能發揮法律現實主義的精神, 將法律的解釋當作是民主政治的展現, 據以反映社會一般人的價值與認知。而來自美、德、 日等不同的留學背景,也豐富我國法學滋長的養分。
實務界大法官未善盡角色
相較於此,實務界出身的大法官,或許偶有佳作演出。整體而言, 卻遠遠不及,少有寫出令人佩服的理由書,只見保守與威權性格。 何況實務界出身的大法官,一向捍衛最高法院的判例, 只要司法院受理判例的違憲審查, 即可看到他們的不受理或合憲主張的不同意見書。 真不知他們是去擔任憲法守護神,還是捍衛判例的?
更甚者,去年以來引爆人民對司法的嚴重不滿, 在於法官貪瀆與性侵判決。這些問題的元兇,即是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未善盡法律審功能, 針對雞毛蒜皮的事實問題一再撤銷發回, 且透過違反權力分立的判例文化,箝制下級審法官獨立審判的空間, 才有「未違反其意願」或改判無罪的結果。因為時隔久遠, 被害女童當然會記憶不清、說詞反覆。 前臺北地院法官許聰元被訴貪污一案,十六年來一再更審的結果, 竟是無罪收場,難道不是最高法院的「貢獻」?
可否因為他們表現不符多數民眾的期待, 即拒絕實務界法官擔任大法官?當然不行!司法的可貴, 在於法院是公共理性的典範,成為各種政治、 經濟與社會論述得以淋漓競技的殿堂,因此必須提供多元思維、 理性辯論的空間。而大法官人選的多元代表性, 最足以實踐這樣的司法權功能。
林孟皇/臺北地方法院法官
長期以來,我國社會因為法治文化不彰、法界抱殘守缺、
大法官多元化的重要性
扮演相當於美國聯邦最高法院角色的大法官,
因為是學者出身,比較不會僵守法律形式主義:
實務界大法官未善盡角色
相較於此,實務界出身的大法官,或許偶有佳作演出。整體而言,
更甚者,去年以來引爆人民對司法的嚴重不滿,
可否因為他們表現不符多數民眾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