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11日 星期一

乾脆廢了司法節

◎民間司改會執行長 林峰正律師

一月十一日是司法節,對許多人來說這是一個不甚重要的節日,但對法律人來說仍有一定的意義,至少應該思考我們可以為司法做些什麼,尤其是居高位擁有權力的人更加沒有逃避的理由。

回顧過去的一年,從上半年金融海嘯的衝擊到夏天以後的八八風災,乃至於喧擾一時的美國牛肉進口,還有迄今為止還沸沸揚揚的H1N1疫苗風波。好消息不多,台灣民眾也將他們的不滿在去年底的縣市長選舉中表現出來,政府則明顯感受到支持度滑落的警訊,當會有所調整,否則在即將到來的新五都首長選舉,執政黨岌岌可危已可預期。

人民對行政當局的多數施政不滿,使得批評總統幾乎成為全民運動,立法委員也清楚感受到排山倒海而來的反對聲浪,藍綠兩黨的委員聯手推翻行政部門與美方簽訂的牛肉進口協議,行政部門也只能被迫接受,別無他途。此外,由消基會發起的反美牛公投也在進行第二階段的連署,強大的民意展現,確定是一股不可忽視的力量。

行政部門有民意來監督,進一步說,定期改選的制度堪稱是行政部門的緊箍咒。但在立法與行政之外的司法權呢?由過去數十年來的實踐經驗觀之,對於司法官僚的怠惰我們幾乎束手無策。質言之,法官有憲法終身職的保障,掌握司法行政大權的司法首長們則高舉司法獨立的大旗,幾乎不受國會或是人民的監督,人民對司法的控訴直如狗吠火車,有誰真正關心?官員們來個充耳不聞,又能奈何!十年前,在李登輝前總統的支持下,召開全國司法改革會議,確曾掀起一波司法改革的熱潮。十年後的今天,人民對司法的滿意度在各種民意調查中長期處於低檔,司法院與法務部這兩個與司法改革最為相關的機關,往往基於本位立場,互相杯葛對方提出的法案,對於十年前全國司法改革會議結論的落實也意興蘭珊。尤有甚者,對於民間倡議的司法改革法案多充耳不聞,若被迫必須回應時也來個敷衍了事,互相推諉。官方與民間的法律菁英,在改革的議題難能對話,能量互相抵銷,十年的司法改革落入這步田地。

為此,十二月十一日,眾多民間團體的代表拜會馬總統,當面向總統要求在總統府設司法改革委員會,作為總統的司法改革政策幕僚單位,納入司法院、法務部、學者與律師的代表,尤其還要有過半數非法律背景的民間人士的參與,才能避免法律人各自的本位立場,充分表達司法使用者的觀點。

馬總統並未立即答應以上的訴求,但承諾在一個月後回覆大家。或許是天意吧!一個月期限的最後一天就在一月十一日司法節。司法改革有賴有志之士的共同努力,總統的行動只是一個起點,若總統不願開啟改革的大門,放任司法官僚原地踏步,乾脆就在一月十一日司法節宣布廢了司法節,讓廣大的人民用他們自己的方式來對付紋風不動的司法官僚吧!

本文部分刊登於2010.1.11中國時報,此為完整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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