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8日 星期一

廢除死刑的庶民觀點 ◎邱伊翎(台灣人權促進會文宣部主任)

這幾天因為新聞炒作的關係,會內接到許多電話謾罵或抗議我們支持廢除死刑,網路上也充斥著許多群情激憤的情緒性字眼。我們認為「死刑存廢」是一個很嚴肅的人權議題,並不是透過誰罵得比較大聲,或是「數人頭」的方式就可以解決。這是一個需要理性討論的議題。

許多人認為「廢除死刑」是「菁英觀點」,但根據調查,目前被定讞的死刑犯中,多數為的學歷為國中小學以下,多數為藍領、工人階級。這樣的數字,你怎麼告訴我:廢除死刑是「菁英」觀點?「菁英」被判死刑的機率,根本少之又少。

我們支持廢除死刑的原因,並不在於追求世界潮流,或因為我們漠視被害者家屬權益,我們一樣認為保護社會大眾安全、維護受害者權益很重要。我們一樣是社會大眾的一份子,也有可能成為受害者或其家屬,但是我們並不認為透過把刀子交給國家來殺人,就可以維護這些權益,或伸張所謂的「正義」。

如果「以暴制暴」就叫做「正義」,如果大家只要看媒體報導,不用看證據跟卷宗,就可以判斷誰是好人誰是壞人,決定誰應該要被判死刑,那麼我們還要一整套的司法體系做什麼呢?如果我們沒有辦法讓犯錯的人知道自己犯錯,甚至改正,讓社會大眾知道他做的事情是錯的,而只是把一個人殺掉,這叫做「正義」嗎?如果我們的法官錯判了一個人死刑,這也叫做「正義」嗎?而這樣的例子,不是沒有發生過。

正因為生命的「不可復返」,我們才需要以更審慎、理性的方式來討論死刑議題,而非訴諸民粹主義或情緒叫囂。

編按:本文部分刊登在2010年2月6日自由時報言論廣場上,此為作者原文。

1 則留言:

  1. 我的意見
    當然是要廢除死刑
    反對的人那麼多
    就算是殺人犯就算是死刑犯
    沒有任何人有資格反對廢除死刑
    就算是死刑犯殺過人
    就算是權力在大或身分地位不一樣的
    也只是同樣人類而已
    [[人類]]不因該剝奪任何一個[[人類]]的性命
    [[人類]]沒有權力可以剝奪任一個[[人類]]的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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