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11日 星期五

死刑與體罰◎林峰正

2011年03月11日 
林峰正/民間司改會執行長、律師
 

前一陣子,校園霸凌事件引發台灣社會集體震撼,民眾紛紛關切台灣的校園安寧竟已崩毀殆盡,有關當局倘再因循苟且,企圖掩蓋真相,將對台灣的教育環境造成不可逆轉的危害,終於迫使教育官員繃緊神經,效果如何尚未可知,但至少營造出解決問題的契機。同時間,民間也有另一股檢討的聲音,認為校園霸凌問題何以至此,與近年來教育部執行反體罰政策有關,意謂禁止師長體罰,校園基本秩序無以維持,正反意見形成一場論戰。
 

所幸,最終教育部並未取消反體罰的政策。顯然,多數的民眾還是認為不宜走回體罰的老路。記得三十多年前,我們這一代正在接受中、小學教育,不僅行為不端的學生可能遭到師長體罰,就連學業成績未臻師長「期待」也會遭到教鞭伺候,所謂嚴師出高徒,棒下出孝子的背後不知有多少體罰的辛酸故事。時至今日,我們都已為人父母,卻再難看到以往習以為常的打罵教育,顯見歷經長時間的洗煉,反體罰的觀念確已深植人心,成為多數人共同的價值,即使在校園霸凌事件成為社會焦點,連帶波及反體罰政策是否助長霸凌現象的討論時,仍未放棄。原因無他,眾人多不希望運用暴力來達成教育的目的,暴力會有傳染效應,不但不會真正解決問題,可能還會埋下更多暴力的種子。
 

有關刑罰的討論也極為類似。主張廢止死刑的人並非要寬容犯罪,我們與支持死刑的人一樣,都譴責犯下不可饒恕罪行的死刑犯,差別在於到底要選擇什麼方式來對待或懲罰他們。
 

早期的處死方式極度血腥,如凌遲、斬首等,而且選擇在人群聚集的地方執行,以昭炯戒。如果換到現今的場景,大概就是商請公共電視全程實況轉播執行死刑的過程,以達成懲兇除惡的目標。現在,就算是最支持不能廢止死刑的人,也還不至於要求公共電視要轉播槍決死刑犯的過程,也沒有人抱怨槍決死刑犯的過程不夠公開,不足以彰顯社會正義。到目前為止,在中東的伊朗還有以石頭丟擲死刑犯的「石刑」,就連新加坡對一般罪犯的「鞭刑」也一再遭到國際社會的譴責。其理由無他,惟殘忍二字而已。
 

殘忍是一種不確定的概念,取決於主觀的感受。筆者就讀中小學時,老師動輒以考試成績不佳為由,以藤條打學生的手心,多打幾下極易造成紅腫瘀青,當時視為理所當然,甚至有身強體壯的男老師或訓導人員,對於行為不檢的國高中學生直接拳打腳踢,對於因此造成的傷害,從未聽聞有家長到學校興師問罪的例子,反而認為那是合理管教的一部分。多年以後,家長狀告老師傷害不乏其例,甚至對於老師的管教語言稍有脫序也常見追究到底的事例。其中除了那些行為能否發揮教育功能的思考以外,殘忍與否也是重要的判斷因素。
 

殘忍觀念轉變的例子俯拾皆是,例如早期冬季街頭倒吊白色水桶點燈作為招牌的香肉店,現在早已不見蹤影,因大家都認為吃狗肉野蠻又殘忍;台灣西部沿岸早年有吃海豚肉的習慣,現在也極為罕見,除了立法保護野生動物外,相信覺得吃海豚肉殘忍也是極為重要的因素。
 

體罰與死刑都是暴力與殘忍的具體展現,台灣社會歷經數十年以後終於得到反體罰,不吃狗肉、海豚肉的共識。死刑真的不能改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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