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9-24 聯合報 A10 話題
【羅印沖、王文玲、郭安家/台北報導】
近來頻傳法官收賄、輕判性侵兒童被告案件,法官及檢察官的評鑑機制引發社會關注。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昨天表態反對「司法院版」法官法修正草案,要求在監察院下設獨立的「評鑑基金會」,落實淘汰不適任法官及檢察官。
司法院司法行政廳長黃嘉烈指出,司法院仍希望評鑑制度不要和「法官法」脫鉤,應通過包括評鑑的法官法,不要單獨抽離評鑑,才能留住好法官,淘汰壞法官。
民間司改會董事林永頌律師表示,司法院版法官法缺乏獨立於司法院之外的評鑑機制,恐無法剔除不適任法官及檢察官;他希望朝野支持由民間團體提出的「法官檢察官評鑑法」草案,由獨立運作的「評鑑基金會」淘汰不適任法官及檢察官。
婦女救援基金會研發專員洪心平也認為,評鑑制度設在司法院內部,難保不會發生「官官相護」情形。
立委呂學樟認為在「法官法」修正草案外,另就「法官檢察官退場機制」單獨立法,必須考量是否符合立法經濟。
呂學樟說,立院審查「法官法」修正草案時,會納入整體考量,不排除將退場機制作為其中一個章節。
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表示,民進黨團已代為提案,並將「法官檢察官評鑑法」草案送立院議事處,希望本會期儘速通過。他強調,台灣司改問題中,民眾最關切不適任法官及檢察官的退場機制,「因為與民眾生活直接相關」。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