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14日 星期一

◎個人觀察◎法庭內的怪現象

文/楊士逸(台灣大學法律系財法組學生)

  本文旨在記錄法庭觀察所見之怪異、不合理及其他值得記錄之事。本學期服務三主要在台北的高等法院進行法庭觀察。第一次去聽說明時,便看到審判長在交互詰問時相當不耐煩檢辯雙方之無效率詰問,所以幾乎都由審判長發問。他還說「唉呀不好意思,我都搶了大律師的飯碗了,來大律師換你問」,他也明白他搶了檢察官和律師的職責。然後他還說,現在的刑事訴訟制度既非歐式也非美式,是四不像制度耶。

   來做法庭觀察我才懂了很多事,例如公設辯護人的花紋是深綠色的不同於律師的白色,幫告訴人出庭的律師則坐在檢察官旁邊,首次知道有法官助理。那個法官助理還問我幾年級,問我是不是法律系的,她說法律系學生都應該知道有法官助理。不過回來後問了不少同學都不知道法官助理是啥,也有庭警問我是否為法官助理。
  我最討厭的事情就是被問說,幾年級?法律系?哪間學校?通常是我問法庭人員問題,然後被他們反問。他們一副「你台大法律系大四喔,怎麼連這都不懂呢?」的態度,使我變的怯於向他們提問。一開始我搞不懂審判長左右哪個是陪席法官,哪個是受命法官。庭警先問我上述問題後,再回答說,受命法官在準備程序才有,上頭兩個都是陪席法官。這答案有問題吧,我回來問了好多同學才搞懂,其實很多同學都不知道誰坐左坐右。這樣看來每天在法庭廝混的庭警也不怎樣專業。
 
  我很理所當然的把通譯當作負責法庭上的雜務,負責翻譯的通譯我是一次也沒看過。我同學百思不得其解,他還以為只有需要翻譯時,通譯才會接受法院委託前來開庭。或許是我不該把通譯雜役化。於是我認為通譯不該只以做雜務為滿足,應該多充實語言能力,尤其台灣外籍新娘愈來愈多。或者乾脆外聘懂東南亞語言的人當通譯比較快。

  書記官在打字常常是很慢的,律師提醒證人說慢點等等書記官,是常有的。通常年輕的書記官打字能力較好,大概老一輩人很少用電腦吧。有些書記官問題很大,打字慢造成審判延宕之外,記憶力差聽過就忘,要受命法官不斷複述。甚至還要法官跟他說注音怎麼拼。或者律師說話時帶有成語,那書記官竟然成語打不出來。或者書記官中文表達能力的問題,律師常要求修改,以符合其原意。

  最後是我在台東地方法院旁聽時,因為穿著支持西藏獨立的衣服,引人側目。檢察官屢屢轉過頭看我,並要法官詢問旁聽者為誰。在高等法院,很少問旁聽者你是來幹什麼的,頂多問說「你來聽宣判嗎」。後來在庭外,庭警說我的衣服很敏感,衣服上帶者標語好像在宣傳,很像是抗議人士,法院不適合這種衣服出入。總之出入法院,嘴巴不喊FREE TIBET,即使衣服上寫著都是不行的。同樣是標語,下次我找件寫著「安全第一」或「保護生態」的衣服穿去宣傳宣傳,不知道會不會有問題喔?我想我並無違反旁聽規則,我是不懂到底哪裡敏感,我知道台灣很多人(以自己身邊人為例)認為西藏是中國古來不可分割的一部份,即使統治西藏的不是中華民國政府,在他們看來,領土完整遠比人權重要。

  我覺得台灣的司法沒啥大問題,只是在人民心目中依然信任度不高(至於警察,簡直被看做賊頭),所以還有進步的空間。

3 則留言:

  1. 領土完整遠比人權重要----我一直認為,政府的職責在於保障人民選擇的權利和自由,但是,事實上,卻是政府先劃定了限度,在限度中給人民單薄的選項。

    而人們卻經常被這種大框架型的民族主義蒙蔽,很令人哀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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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我覺得台灣的司法沒啥大問題,只是在人民心目中依然信任度不高(至於警察,簡直被看做賊頭),所以還有進步的空間←你確定嗎?

    不曉得您在進行法庭觀察的時候是否只是挑一天去看個幾庭,還是很確實地追跟案件去旁聽並且觀察整個訴訟程序的進行,相信您也已經是大四生了,對於法律的基本概念跟敏感度也有相當的基礎,你確定書記官是因為打字慢、記憶力弱才需要法官複述提醒嗎?而不是主導整個審判筆錄的記載呢?

    庭警之所以會如此傲慢,你有深度去觀察整個法院的生態跟結構性的官僚文化嗎?如果你有這樣去探究,我相信您應會發現問題出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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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Dear 司改臥底人員:
    很感謝您對於法庭觀察紀錄的意見回饋
    部落格內的文章,部分是大學生經半年觀察法庭活動後所提供的心得
    部分是具有專業背景的女性法律人所撰寫的文章
    因此,對於您熱心的回饋意見,法庭觀察小組非常歡迎
    也誠摯地邀請您一同加入法庭觀察的行列
    針對法院的生態做深入的觀察並提供您的心得與意見
    我們期待更多人的加入,讓司法更貼近人民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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