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1日 星期二

★WOW★律師可不可以說謊?

文/青青

  上次去演講時,聽眾問了我這個問題。最近看一齣以新人律師為主題的日劇,裡頭也提到了這種事。於是,當了這麼久的律師,我終於開始認真思考這個問題。

  以那部日劇為例好了。劇情是一位剛實習完畢,在大事務所的pro bono(法律援助)部門的菜鳥律師,與事務所的另一位中堅律師共同處理一個學校的案子:老師帶學生戶外教學來到海邊,其中一個學生卻溺斃。老師告訴律師,那時因為風浪大,他勸學生「儘量不要下水」;但中堅律師為了自己當事人(學校)的利益,卻指示老師:「對外說明時,請你說『我要求學生不准去游泳』。」這樣一來,就可以說那個學生是「不聽話」、「自己不小心」導致死亡,學校已經盡到應盡的照護義務,也就沒有負責的問題。
  身為一個從小就乖乖聽話的小孩(?),我並不認為人說謊是天性,說謊是一件不好的事,理所當然地,也就不認為有任何一個職業會是「可以說謊」的。當然,人說謊可能無可厚非,不過因此理直氣壯的說「律師為了當事人的利益所以可以說謊」,我很難接受。

  律師是應該保護當事人的利益沒錯,但說謊並不是保護當事人必要的手法。我個人的看法,律師的工作是為當事人挑選事實中對當事人有利的部分加以利用,以及淘汰對當事人不利的部分,或為該部分辯護,而不是「渲染誇大對當事人有利的部分,以及否認或湮滅不利的部分」。律師該曉得,當事人的利益並非「非黑即白」,為當事人爭取到一個合理的機會,對當事人才是最大的利益。若以說謊的方式讓當事人完全勝利,對當事人不見得是好的。總之,我認為這是律師辯護(代理)策略的問題,「不說謊」是我認為律師該採取的辯護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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