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25日 星期三

新任司法院長的司改功課◎林峰正

2010-08-25 中國時報
林峰正/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律師

 萬事皆然,找到對的人,事情就成功了一半,反之則否。司法改革的事情自然也不例外。馬總統在全國民眾的殷殷期盼之下,提名資深律師賴浩敏先生為新任司法院長,法學教授蘇永欽先生為新任司法院副院長。一如往常,媒體有各種的分析及議論,包含政治的、司法的,但民眾真正關心的應該是新的正副院長要將司法帶往什麼方向。

 為了監督總統依憲法所提名的司法院大法官及正副院長人選,自2003年開始,台灣法學會、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台北律師公會、台灣人權促進會及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共同組成「民間監督司法院大法官人選(含正副院長)聯盟」,對於總統提名人選的品德操守、專業素養、憲政認知與司法改革的理念進行評鑑,並具體表達意見供社會各界及國會行使同意權之參考,此次亦不例外,聯盟將會啟動,同時也希望國會能理性行使同意權,不必流於黨派之爭。

 作為司法改革團體的成員,除了參與前開聯盟的運作之外,也要在此預先提出國人所共同關心的司改問題,就教於司法院正副院長提名人。

 首先,此次「正己專案」所揭露法官的品操風紀問題,已然引起全民公憤,對於違法不適任的法官究竟該如何處置?已逾二十年遲遲不能通過的《法官法》是否是未來司法院要努力的最優先司改法案?原來司法院堅持將評鑑機制設於司法院內,反對外部監督,在自律機制幾乎形同破產的此時,司法院仍然不能同意設置獨立的外部評鑑單位嗎?司法院仍然只同意被動接受民眾檢舉法官,而不同意主動定期全面評鑑法官嗎?司法院仍堅持法官評鑑的門檻高於一般的公務員嗎?

 其次,不只法官的退場機制是問題,法官的進場機制也是另外一個司改難題。以考試的方式進用法官引起的流弊已很清楚,也久為社會所詬病。簡言之,法官最需要的獨立客觀明辨是非的能力一定無法靠一次法官考試自然甄別,這是再明白不過的道理,在法官學習過程中受害最深、付出最大代價的竟是被審判的人民。過去,司法院曾同意終結法官考試,改以遴選方式進用優秀檢察官、律師及學者擔任法官的工作。曾幾何時,最新的《法官法》草案關於法官來源的改革,已不堅持停止法官考試,難道未來的司法院不再強調法官進場機制的改革,任令狀況繼續惡化嗎?

 再者,由法官品操、風紀、裁判品質所引發的司法危機,共同指向一個常年由職業法官獨攬審判大權所形塑而成的審判黑箱,倘若不能打破,實難以杜絕常見的怠惰、濫權、貪污的弊端。東亞近鄰的日本及南韓為了讓司法更透明,已陸續在去年和前年,採納西方陪審制度的精髓,讓人民進入法庭參與審判,迄今為止反應不惡。未來的司法院對於提高審判透明度、打破審判黑箱有何看法?日、韓的作法不值得參考嗎?

 從權力分立的憲政角度來看,司法本是在立法與行政之外,最重要的制衡力量,由庶民生活的角度來看,司法有權力決定人民的生命、自由、財產及生活秩序,但自台灣的司法制度開始運作以來,早期受制於威權體制,司法獨立恆遭壓制,威權體制瓦解以後,審判獨立初步確立,但卻又因法官的濫權、怠惰和品操問題,司法竟似成為過街老鼠人人喊打,司法制度設計的初衷與理想從未在這塊土地上實現。同為法律人的司法院正副院長候選人,面對千瘡百孔的司法,你們不痛心嗎?但看你們如何面對以上這些嚴峻的司改功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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