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16日 星期四

馬總統的司法改革

林峯正(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

一個多禮拜以前參加兩天由中央研究院法律所主辦的「司法改革十週年的回顧與展望」論壇,聚集了大批關心司法改革的法官、檢察官、律師與學者,共同在一九九九年七月全國司法改革會議屆滿十年的此時,為台灣的司法現狀把脈,希望能再度集結改革者的力量,重新出發。
  兩天的會議由司法院翁岳生前院長的主題演說開始,分別由司法院的組織定位、法官檢察官的身分定位與監督淘汰、以及民刑事訴訟程序的改革等諸多面向,共同檢視改革的過程與成效。與會的人們也許各有立場,解決問題的方法各有不同,卻都共同指出十年司改所以未能大幅度呈現改革成果,除了十年前為期三天的全國司法改革會議過於倉促,在共識不足的情形下引發改革過程中爭執不斷,阻礙改革的應有進程以外,政治部門的意志不夠明確,以致改革相關的立法與修法在國會橫遭抵制,又因民進黨執政時期朝小野大的格局,改革法案無法闖關,究竟是執政黨或是在野黨的責任,竟也莫衷一是,各自解讀,咸認是司法改革奠基石的「法官法」未能立法完成,就是一個再清楚不過的例子。
  馬總統在競選時所提出的「新世紀人權宣言」,非常明確地提出了他的司法人權政策,又在今年的五月十四日簽署了聯合國的兩個人權公約,並承諾要在兩年內修改與人權公約相違背的相關法令,這些政策宣示大多與司法改革相關,但到目前為止,只見到馬總統執意控告侯寬仁檢察官,要為他的特別費筆錄問題討回公道,至於全面性的司法改革,只在他五月二十日就職週年記者會中提及,是下一波的改革重點,至於明確的方法與步驟仍付之闕如。
  也因為這樣的緣故,長期關心司改的法官協會、檢改會、律師公會全聯會、台北律師公會、以及司改會,乃共同致函馬總統,盼當面向總統說明司改的現狀,並促請馬總統及時跨出司改的腳步,不要再蹉跎改革年月,辜負民眾的期待。
  上週五,拜會總統談司改終於成行。席間與會的代表提出兩點建議,就改革的程序面而言,是否仿效近鄰日本的做法,成立一個推動司法改革的委員會,可以有效長時間的討論,縱使耗費一年以上的時間都不嫌長,共識形成以後再由政治部門接手推動,不論是立法修法或行政措施,需要總統拿出魄力,貫徹改革意志,將司改的成敗視為自己的成敗,才有可能看到成效。此外,若要談到優先的改革議題,當非「法官法」的立法莫屬。在民眾普遍對司法的信賴度無法提升的此時,若能建立法官檢察官的監督淘汰機制,或能達成些許提振司法公信力的效果。
  馬總統習法出身,也擔任過法務部長,對於司法實務必然嫻熟。正因如此,國人對其著手司法改革的期盼之殷自不待言。轉眼間,下屆總統大選又將來臨,若未能讓民眾清楚看到司法改革的些許成果,踐履前次競選時對於司法人權的承諾,只怕難以通過檢驗。
  十年司改轉瞬已過,還有兩年多任期的馬總統,劍及履及猶不嫌遲,但若要再瞻前顧後躊躇不前,只有留待人民在下次總統大選共同檢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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