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11日 星期二

◎個人觀察◎由於被告有請律師,法官的態度比對前一位沒有辯護人的被告有禮貌一點

文/陳映諪(高雄大學法律學系)

  經過將近兩個月的法庭觀察後,對法庭的開庭程序有了一定的了解,這對我們法律系的學生來說,何嘗不是個珍貴且貼近實務的經驗,課堂上所學的皆是理論,雖然我們才大二,還未學到民、刑事訴訟法,對開庭程序還不甚明瞭,之前也發生過執行調查程序而被請出法庭的事情,不過能有機會時常接觸到心中憧憬的法官、檢察官和律師,並看著他們在法庭上開庭的實況,心裡覺得是十分新奇且有意義的。


  這次的法庭觀察中,在某場刑事法庭發現一個很奇怪的現象,原該是受命法官的座位上坐了一位並沒穿法官袍的男士,而那一庭也並非合議庭,對於這個現象令我很疑惑。而在電影或電視中總給人很積極、強悍印象的檢察官,似乎精神情況不佳,答辯時總是幾句話輕描淡寫帶過,跟電視上檢察官給人的印象差很多。而且還看到有一場的被告很有趣,不停恭維法官,說他相信法官一定會從輕量刑的,而法官卻沒什麼表情的打斷他;還有一個沒有辯護人的被告,不太清楚開庭的程序,一直試圖跟法官說明他並無犯案,可是數度被法官及通譯打斷,甚至被法官訓斥:你安靜!!

  而排在這位被告後的另一個違法藥事法的被告,由於他有請律師,法官的態度比對前一位被告有禮貌一點,要作決定前都會詢問辯護人,而且他們想申請緩刑,還請了一個和解的被害人去幫這位被告說話,說他有心悔改,不過這時檢察官表示有意見,第一次看到檢察官有意見的,之前總是沒有話要說,不過他是要求緩刑的條件是去作社區勞動。後來下一個被告也是沒有辯護人的狀態,感覺法官的態度又兇了起來,而且也不太跟被告講解程序。而我發現法官要求書記官怎麼打法庭紀錄似乎是很普遍的狀態,常常事法官念一句,書記官照打一次。


聽完一下午的開庭程序,覺得法官跟檢察官也滿辛苦的,我們在旁聽席通常只坐不到兩小時就聽的頭昏腦脹了。之前甚至還有遇到有六位律師團開大間刑事庭的案子,問完一個證人都已經是一個小時的事了,之後甚至休庭五分鐘讓大家去上廁所。所以可以理解法官跟檢察官工作之繁重,每次看他們開庭時,桌上總是厚厚一疊卷宗,不過這似乎同時也會影響到他們的審案品質,希望在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以及法庭觀察志工的努力下,我們的司法體系能越來越好,走向情、理、法並重的司法體系。身為法律系的一份子,雖然目前仍在校園中,尚未一腳跨入實務界,但是仍然希望自己能為整個司法體系的改革盡一份心力,所以以後我還是會時常前往法院旁聽的,不但看社會的真實面也觀察法官、檢察官們的審判態度,相信在一群有這種共識的人的努力之下,司法體系的明天只會走向光明越來越好。


1 則留言:

  1. 文中所提及坐在法官身邊沒有穿法袍的男士,應該是學習司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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