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提報賴浩敏與蘇永欽出任司法院正、副院長,咨請立法院同意;在司法聲譽甫遭重創時,此項人事政策選擇,帶給寄望司法改革的台灣社會,某些新的期待。
這次的提名人選,可說是不在一般意料之中,但也可說是獨具慧眼的安排。賴浩敏早年曾經擔任法官職務,長期執業律師,頗具社會資望。晚歲接任獨立機關職位,先是在中選會中曾有獨立耿介的表現,復又出掌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也展現出剛正不阿的法律人特質。是普受尊敬的法界耆宿。雖然年逾七旬,但他無黨籍的身分背景,也頗切合司法不受政黨政治運作擺布的性格,堪稱是一項清新的選擇。
蘇永欽則是法學界極受推崇的資深教授,他曾任職公平會,又曾出掌通傳會,行事穩健,深具智慧。他的法學素養精湛,不論是在憲法、民法或是經濟法的領域中,都堪稱學界執牛耳的人物,不但著作等身,而且擇善固執,堅守原則;他的論述,卻從不脫離現實,難得的是學術圈中,他是不論派別同聲肯定其學產功力的領袖人物。過去提名大法官之際,蘇氏不只一次錯身而過,為之抱憾者眾。這次獲得提名,當為實至名歸。
當然,兼任司法院正副院長的大法官,責任不同於一般。在司法多事之秋,必須肩負起領導改革、重振司法魂魄的重任。賴氏獲得提名,自稱意外之際,已經表示要將法官方操守道德要求,列為改革的第一要務,他顯然感受到問題的迫切性。我們則希望新任的司法院院長不僅僅是觀察到法官的操守要求需要大力提振,還要能夠深入瞭解此種冰凍三尺非自一日的背後,涉及種種司法制度的問題、司法環境的問題與司法文化的問題,其盤根錯節、複雜糾葛的程度,必須要下足決心,拿出具體作法,從事整頓;而不能只看表象,更不能再延續往昔諱疾忌醫、能鄉愿則鄉愿的態度得過且過了。
新任司法院院長有八年完整的任期,與前任只有四年有所不同。只要具備器識、決心與魄力,大可放手去做。我們希望看到的司法改革,不是五日京兆的措施,也不該是改朝換代即要人亡政息,一切重頭來過,而是要在停頓跌跤之處,重新站起。過去已經進行而理念正確的計畫,應該持續推動,譬如《法官法》草案完成立法,訴訟審判制度的調整,改革司法院組織以符合憲法解釋的要求,卻不容改弦易轍,半途而廢。過去知道病灶所在,卻礙於各種阻撓以致不敢碰觸的問題,例如如何在維持審判獨立的要求下,完成法官人事新陳代謝與汰蕪存菁的實質作業,如何建立不同於封閉官僚體制的法官人事系統,脫離單純以考試取士的思維邏輯,讓品操適格而且已經經過檢驗的人才進入審判系統,並且樹立並不影響審判獨立但是可以問責的人事制度,促成法官人事的良性循環;還有從管理科學的角度,思考審判案件流程與工作負荷的改善問題,讓民間逐漸享受品質效率均能符合正義產出要求的司法,都是新任院長應該以八年為期,全力以赴的努力目標。
立法院在新的會期,將要行使此項司法人事的同意權;我們對於朝野政黨與政治領袖,也有兩項鄭重期待:一是不要將司法看做是政黨政治拚搏的戰場,基於政治甚至選舉算計,為了反對而反對,特別是在司法聲譽空前低迷的時候,切不要只是為了政治鬥爭而不惜以法治的最後防線做為犧牲。
二是要給予未來的司法改革必要的政治支持。過去十年的司法改革所以未竟全功,就是因為半途受到許多來自行政與立法部門本位主義的阻撓之故。如何避免類似的狀況出現,司法院固須努力,執政黨從馬總統到立法院黨團,能否給予必要的支持,排除相關部門人員的掣肘與干擾,都將是後續的司法改革是成是敗的關鍵。
新的提名為司法改革帶來了新的希望,台灣不能沒有體魄強健的司法審判系統,新的司法團隊一定要矢志拿出好而有效的辦法來,不能再讓國人失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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