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8-02 中國時報
本報訊
陳哲男司法黃牛案高院更一審輕判,輿情譁然。合議庭受命法官崔玲琦及陪席法官陳恆寬聲請調離庭長曾德水一庭獲得同意,陳恆寬請辭並遭慰留。陳發表聲明期盼馬總統正視問題,加緊督促司法改革。
雖對於陳哲男離奇輕判,我們確實感到疑惑重重,但在此並不擬對其判決內容表達意見,倒是要對司法近日連連爆發的惡質景觀,再為針砭,畢竟司法改革的迫切性,已經不需要更作任何強調了。
首先令我們不解的是,陳哲男更一審輕判是二比一的結果,審判長曾德水的決定勝出,卻引起另兩位法官主動求去。依照法律規定,合議庭的判決是多數決,如果兩位法官的見解與審判長有異,為何不是審判長成為少數的一票?由於判決的評議簿並不公開,連判決的票數如何分布也是諱莫如深,評議的細節固然不需透明,但是連合議庭的法官誰是多數誰是少數,有無不同意見也不讓外界知道,與黑箱作業已然相去不遠,大法官尚且有協同意見與不同意見公布,一般法院的作業距離公開審判透明度的理想要求,顯然還有很遠的距離,這應是法院組織法值得檢討修改之處。
陳哲男案的合議庭中,如果有法官因為不敢拂逆審判長的意志,而使得多數少數的判決翻轉,進而心萌去意,其實已是實質審判獨立的挫敗!說的重一些,判決的效力都可能因而動搖;說的輕一些,到底是什麼原因,會讓法官鄉愿到寧可動搖其投票決定也不願意堅持所應該堅持的司法正義?真的不能再輕輕放過了!
鄉愿,正是司法界長期累積的病癥。官官相護,家醜不外揚,都是同一種鄉愿態度作祟。鄉愿,是只有人情,沒有公理正義是非的表現。因為普遍出現在審判系統,才會形成高等法院的法官因涉嫌集體收賄而收押,也才會形成一位包括律師與法院內部都長期畏之如蛇蠍的法官可以一路高升,從地院到高院到最高法院,從庭員升到庭長,庭員只能遇事求去而不敢攖其鋒,可見問題有多嚴重!法院原是該能交付正義的所在,可是現在,正義,被鄉愿踐踏、吃掉了!
法院裡的問題法官有多少呢?外界不得而知,問題是法院對於問題法官長期缺乏退場機制,束手無策,問題法官當然越來越多,也越來越變本加厲。行為乖張不合審判倫理的法官應有退場機制,並不違反審判獨立的要求,法官的留黜,不因個案決定,也不影響個案裁判,只從其素行從事客觀的考察,循正當的法律使確實不適任的法官退職,依世界各國司法制度通例,既不違背審判獨立,也不妨礙法官終身職的制度保障。唯一的路障,其實就是司法界裡的鄉愿態度。寧可讓許多害群之馬留在法院裡頭玷汙法官的名聲,弄到有識之士知恥求去,形成劣幣驅逐良幣的現象,法院之中的有識之士,還不該為了司法的形象與公信力,響應立法建立清理門戶的正當退場機制,挽救奄奄一息的司法名譽嗎?
這又干總統什麼事呢?總統謹守政治分寸,始終不肯在司法改革的問題上輕置一詞,以免遭到伸手司法的物議,這固然是信守原則。但是,不干涉司法的總統,並非不能助司法改革一臂之力。遠的不說,司法院長為了高院法官集體受賄疑案掛冠求去,新的司法院長懸缺未定,總統提名的司法院長人選,能不能具有魄力,拿出有效的方案,採取有效的行動,推動有效的司法改革,把過去十年做一半的司法改革持續到底;立刻促成立法院通過塵封已久也因為政治鄉愿而動彈不得的法官法,就是總統一念之間可以決定成敗的人事政策,身為執政黨主席的總統,在立法院中為司法院提出的改革方案排除政治干預的力量,讓出司法改革不受政治干預的空間,也是總統應該做、能夠做,卻不會干預審判獨立的舉措。法律人出身的總統,在司法改革的十字路口,不能再蹉跎瞻顧了。
現在有一個現成的司法改革指標,對於內外公認為問題法官的人物,有沒有合理的退場機制,要花多少工夫才能使其退場,就是檢視司法改革有無任何成績的第一塊試金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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